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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職員詐補償金 被求處20年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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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台灣大學人事室前組員王瓊雲利用人頭冒領台大「駐衛警察退職補償金」,共詐得2千多萬元,王女被逮獲時,拒交代贓款去向,也無悔意,台北地檢署昨天依貪污罪起訴,除併科2千5百萬元罰金,還求處20年重刑。

至於同案另1名協助詐騙的前台大工友吳佳霖,也被依貪污罪起訴求刑7年,併科1百萬元罰金。

53歲王瓊雲原先是台大人事室的組員,任內承辦校內教職員的退休、撫卹、資遣等相關業務,96年9月間退休。

檢方查出,王瓊雲以台大退休教授人在國外,要委人代領退職金,事成會給1萬元報酬為由,誘騙包括她母親在內的多位親友提供身分證件充當人頭。之後,用資料製作不實領款清冊,盜領「駐衛警察退職補償金」,王與吳聯手詐得96筆補償金,金額高達2222萬7912元。

此外,王瓊雲退休後,因遞補人員還未到職,主動回台大人事室,指願意協助辦理退休撫卹業務,再趁機變造退休人員資料,詐得退休撫卹金39萬餘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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