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首批聆訊78名泰米爾人 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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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邱晨溫哥華報導)492名乘坐「太陽海號」貨船,8月13日抵達加國卑詩海岸的泰米爾偷渡客,其中78人在週二完成了首次聆訊,加拿大難民局裁定,他們仍需在拘禁中心繼續羈押。

難民局裁判員麗安娜‧金(Leeann King)週二上午宣佈,將泰米爾偷渡客的難民聆訊改為公審,允許媒體參加,以便為公眾更好地瞭解,這些偷渡客是什麼人,怎麼樣橫跨太平洋,不惜艱難與重金選擇偷渡過來。

不過不能公佈任何可能洩露其身份的信息,法庭上的錄音也只能用作參考,以便準確報導事件,除此之外不得作其他用途與散發。

泰米爾社區組織不允許在法庭上聆聽,裁判員金表示,他們可以從媒體報導中獲得需要的信息。

聆訊後繼續羈押

首名來到法庭出席聆訊的是一年輕女子,她與父親、母親、兄弟共一家四人,經過三個月的海上顛簸後,終於偷渡到加拿大。她的律師稱,該名女子攜帶了國民身份證、生日證明等,她在多倫多有親戚。

難民局官員麗安娜‧金(Leeann King)在週二的聆訊上決定:「她的身份還未確定,將繼續羈押。」

裁判員金表示,該女子的生日證書與國民身份證原件,將交給加拿大官員處理分析。
這492名被羈押等待聆訊的泰米爾人,需要經過照相、取指印,他們的個人物品也將由工作人員收存,並分門別類進行分析。

聆訊時間拖長

移民難民局被告知,由於難民申請人數過多,未來處理分析這些證件的時間也偏長,而且也將增加移民官員,加快處理這些難民申請。按照加拿大難民法的規定,偷渡客抵達後的48小時內,需要進行首次聆訊。

首批參加在溫哥華難民局聆訊的都是婦女,其中一些還攜帶孩子上庭,都穿著大尺寸森林綠汗衫,灰色運動褲,長頭髮被用一大橡皮筋捆紮著。這些婦女都被手銬銬著,由保安人員帶進法庭。其中五名羈押在本拿比的婦女,通過電話接受聆訊。

另外,63名男子也接受了首次聆訊,聆訊地點設在他們的羈押地,菲莎拘禁中心,15名婦女進行了第一輪聆訊。下一次聆訊計劃在8月24日,將再次審理此78名偷渡客,所有偷渡的泰米爾人必須在七天之內進行聆訊。

「沒有羈押泰米爾人與外界聯繫」

跨國政府的泰米爾猛虎組織(the Transnational Government of Tamil Eelam)的Katpana Nagendra稱,完成尊重此決定,卻認為:「我們瞭解的是,目前沒有一個羈押泰米爾人,能夠與外界電話聯繫。」

她說:「我們很關注…,將來希望能在這方面獲得改善。」她稱許多人告訴他們,他們的家庭成員失蹤了,希望確定他們在船上。

加拿大政府認為,「太陽海號」船上有泰米爾猛虎組織的成員,該組織被加拿大列為非法恐怖組織。

然而船上傳出的兩封信卻表示,他們偷渡來加拿大,是因為他們在2009年5月斯里蘭卡內戰結束後,為了逃避迫害而出走的。

據報導,每個申請難民的泰米爾人,必須支付5萬加元才能偷渡到加拿大。

羈留聆訓程序

羈留聆訓是指加拿大移民與難民局(IRB)對加拿大邊境局羈押的、涉及移民原因的外國人進行的聆訓,以決定被羈留者能否被開釋。
  
按規定,在羈留發生48小時內(或儘快),IRB 需對羈留原因進行審核。被羈留者及其代表將與邊境局代表進行辯論。
  
如果移民與難民局決定對其繼續羈押,則在第一次聆訓後7天內舉行二次聆訓。此後羈押期間,至少每30天內需要進行再次聆訓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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