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地價稅優惠稅率 本周四申請截止

2010-09-22 07:54 中港台時間|09-22 08:29 更新
人氣 2

【大紀元9月22日訊】(據中廣新聞/張雅惠報導)地價稅十一月開徵,自用住宅可以享有千分之二的優惠稅率,如果納稅人過去一年搬新家、也設了戶籍,或者原本有房屋出租、最近收回來自住,記得跟稅捐單位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還沒申請的人,務必把握周四最後一天。一旦逾期來不及申請,一般用地的稅率至少是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五倍。

每年地價稅在十一月開徵,開徵前四十天,通常從九月二十二號到十月底是稅捐單位核發稅單的作業期間,納稅人想變更稅率,必須在九月二十二號之前,今年適逢中秋,變更稅率的截止日延到二十三號周四,過去一年,房屋所有權人異動,或者房屋用途從「非自用」改成「自用」,務必把握最後一天跟稅捐單位申請。

台北縣稅捐處土地稅科科長邱欣怡說,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是千分之二,一般用地從千分之十起跳,採累進稅率,最高可以課到千分之五十五。

「很多人會理所當然的認為,我本來就是自用的,為什麼還要去申請?因為這個是一個優惠稅率,所以必然要有申請的程序,這是必須要做的」

自用住宅指的是,沒有出租、沒有營業,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在九月二十三號之前設有戶籍,所有權人是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都市面積小於九十坪,非都市小於兩百一十坪,同時符合,才能適用優惠稅率。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