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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批ETC 台立委建議收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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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6日電)交通部長毛治國今天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國道電子費ETC現況及檢討」,朝野立委對合約及成果都提出批評,並有立委建議收歸國有,毛治國表示,盼在合約下解決問題。

毛治國說,國道電子收費在民國95年2月上路,現在使用率指標上有合約缺失。例如民國98年7月到99年6月,電子收費利用率為36.4%,未達合約目標45%,遠通電收提出改善方案,高速公路局予1年改善期;今年6月底應達成合約中60%利用率,101年底要達65%,國道實施全面按里程收費,否則構成違約,交通部可罰款。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李鴻鈞認為,蓋一條高速公路要新台幣幾千億元,遠通電收投資ETC,只花了38億元,根本不符BOT精神,還造成現在使用率不高。

李鴻鈞說,道路應服務人民,不該做商業使用,他建議交通部應將ETC收歸國有,沒有利益行為後,很多問題可迎刃而解。李鴻鈞也提案,要求交通部1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國民黨籍立委林明溱也支持將ETC收歸國有,他說,辦不好就該收回。

毛治國說,高公局正緊盯遠通電收的改善情形,交通部立場是希望在合約內解決問題,包括使用率及未來不裝機者上國道等,收歸國有是最後一步,最好備而不用。

遠通電收的改善方案中,有一項全民體驗,因只要事先登記、付款,可以免裝機,上高速公路就可使用ETC車道,希望吸引用路人感受ETC方便,增加裝車上機OBU的意願。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葉宜津認為,不用裝機就可體驗,先前裝機者是笨蛋。

民進黨籍立委郭玟成及國民黨籍立委蔡錦隆則都說,使用錄影設備就可掌握,不一定要裝OBU。

毛治國解釋,全民體驗ETC是一項促銷案,時間為1年,所以同意遠通電收推出,裝OBU的用路人走ETC車道可享95折優惠,全民體驗ETC無法享優惠,兩者不同。

民進黨籍立委王幸男要求,未來高速公路即使按里程收費,也不能強迫民眾一定要裝車上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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