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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環署修空污費 影響19家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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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7日電)環保署今天公告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從明年元旦起,共有19家電力、石化等業者需調降空污排放值,否則將無法享有優惠,增加新台幣2.8億元空污費支出。

行政院環保署今天預告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謝燕儒表示,過去原有環評承諾業者排放較低濃度的空氣污染物,是因環境影響評估或空污法規定才進行減量,非自願主動積極減量,為符合社會公平,因此修正排除原本的優惠費率計算。

謝燕儒說明,受此次修正空污防制費率規定調整影響的業者共有19家,且多是石化業與電力業,未來業者需履行優於法規義務排放限值,包括排放標準、縣市加嚴標準、環評承諾限值及最佳可行控制技術排放限值,達一定程度,才能享有優惠,19家業者若未享空污優惠,就須增加2.8億元空污費支出。

謝燕儒舉例,石化業需履行環評承諾,修正後需將空氣污染排放值降低至原環評承諾標準值的一半以上,才能享有空污費優惠,盼透過此次修正,有效減少整體空污排放,落實公平正義。

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規定,預計於民國101年1月1日實施,業者將在明年4月繳報修正後第1季空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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