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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配離婚探女難 移民署助圓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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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22日電)新北市外籍配偶因遭家暴離婚,遣返離境後,只能來台短期探視兒女;但夫家多半不願讓孩子與媽媽見面,經移民署協助安排,「望斷天倫淚」終能圓夢。

移民署新北市服務站今天表示,副署長何榮村日前在新北市府舉行新住民關懷網絡會議,邀相關局室及新北市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等許多非政府組織、團體共同參與會議。

會中,移民署宣導外籍配偶持居留證享便利通關、工作許可與優惠福利。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板橋分會、新北市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共同提出個案討論;有1名越南外籍配偶遭家暴離婚,逾期居留後,遭遣返越南,她持停留簽證返台,申請居留發生困境。

何榮村表示,將商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駐胡志明市代表處,協助當事人申請居留簽證事宜。

新北市服務站表示,類似情形還不少,一般來說,外配離婚後,即使法官將孩子的監護權判給父母共同監護,但多數外配媽媽要看到孩子的機會都很渺茫。

就有外配向服務站求助,這名外配離婚後,雖擁有孩子監護權,但前夫根本不讓她探視女兒,每次想念孩子可愛的模樣,卻無法親近,不禁淚如雨下。

服務站於是積極與男方溝通,終於獲得首肯,由女童父親帶著孩子來服務站見面,外配媽媽終於見到朝思暮想的女兒,抱起女兒,淚眼交加。

不過,並不是所有的幼童父親都願意讓孩子與母親見面,移民署在溝通過程仍會碰壁。許多媽媽即使難割捨親情,申請來台短期停留,仍無法見到兒女。

此外,在服務個案中,新北市萬里區龜吼漁港附近,阿晴是從中國湖北省嫁來台灣的陸配,阿晴的先生是漁民,在近海捕魚維生,但遇到東北季風風浪大時就無法出海,因此家中經濟不穩定。

阿晴夫婦育有2歲的女兒,幼童患有先天性過敏體質,阿晴為了照顧,無法外出工作,且當地偏鄉交通不便,她希望政府可以在萬里區開職業訓練班,附近有很多外籍配偶也期待透過職訓就業。

新北市服務站表示,希望藉定期的網絡建制會議,能建置緊密的關懷網絡,不但增進外籍與大陸配偶適應在台生活,也營造關懷新住民的友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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