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常常接到客人的詢問電話,瞭解其移民簽證排期是否已到或其已經遞交的移民有關申請是否已經批准。以上的兩類問題有相似之處,但又完全不同。根據申請的不同,有些移民有關申請與上述兩類問題都有關係,而其他移民有關申請則只涉及一類問題。下面我將通過一個簡單的例子向大家介紹這兩類問題的相同和不同之處,並且對移民局最新發佈的移民申請審理時間向大家做一個簡單介紹,供參考。
移民簽證排期是否到期指的是移民簽證的排期進度。辦理過移民申請的人大都知道移民美國(包括職業移民和親屬移民)有時需要等待移民簽證的排期,只有移民簽證名額排期到了才能遞交移民申請(I-485或領館移民簽證面談)。移民簽證的排期歸美國國務院管轄,國務院根據移民法規定的每年可以移民美國的各類移民名額和這些移民名額的使用情況定期發佈移民簽證進度表(Visa Bulletin)。移民簽證進度表是美國國務院每月根據各個類別的移民簽證的使用情況而發佈的下個月的移民簽證的排期。如果進度表顯示某一移民類別有名額或排期已到,那麼已經遞交的此類別的轉換身份的申請(I-485)就可以得到批准,還沒有遞交的此類別的轉換身份的申請的人員可以向移民局遞交申請並可以同時申請工卡以便在等待期間合法工作。如果申請人在美國境外,美國使領館也可以為在境外等待移民的此類別的申請人安排綠卡面談,批准後以綠卡身份來美。
移民有關申請的審理時間(processing time)指的是某些移民有關申請遞交到移民局後移民局審理該申請所需要的時間。與移民簽證排期不同,移民有關申請的審理時間歸美國移民局管轄。移民簽證排期決定甚麼時候移民申請可以遞交,而移民有關申請的審理時間指的是移民有關申請在遞交後移民局審理該申請所需要的時間。移民局也定期發佈其各個地區中心不同的移民有關申請的審理時間表,申請人可以根據其申請所在的移民局地區中心瞭解到其申請審理大約需要的時間。這裡存在著移民簽證排期和移民有關申請的審理時間的又一個區別。移民簽證排期所公佈的時間適用於所有排期所覆蓋的移民申請,即排期一到,任何排期內的申請都可以遞交。而移民局公佈的移民有關申請的審理時間只是一個大約的平均估計,具體某個申請的審理時間可能會與移民局公佈的時間有所出入。
下面一個例子可以用來說明移民簽證排期和移民有關申請的審理時間的區別:張先生在美國持H-1B工作簽證並於2007年4月1日遞交了二類優先職業移民申請。2011年8月張先生的移民簽證類別排期已到,可以遞交I-485移民身份轉換申請。張先生在2011年8月1日遞交了I-485移民身份轉換申請,10月份張先生給他的律師打電話,詢問為甚麼他的I-485申請還未被批准。在這個案例裡就涉及到移民簽證排期和移民申請審理時間兩個不同的概念。從張先生在2007年4月1日遞交移民申請到2011年8月遞交I-485移民身份轉換申請的期間是張先生等待移民簽證排期(即移民簽證名額)的時間,移民簽證名額排不到,張先生便不能遞交其I-485申請。然而,張先生在移民簽證排期到後遞交了I-485申請,這時候該申請甚麼時候能夠獲準則取決於移民局的審理時間。
需要提到的另一個移民簽證排期和移民有關申請的審理時間的區別是美國國務院每個月只公佈一份移民簽證排期覆蓋所有移民簽證類別,而移民局則需要公佈不同部門的各種申請的申請審理時間,包括TEXAS 服務中心、VERMONT服務中心、NEBRASKA服務中心、CAILIFORNIA服務中心和美國全國福利中心(National Benefits Center)等。這是因為根據申請類別和申請人地址的不同,移民局的審理機關也不同,而不同的審理機關審理的時間進度也可能不同。例如在喬治亞州的僱主遞交的H-1B申請將由VERMONT服務中心審理,根據移民局公佈的最新審理時間表,VERMONT 服務中心目前大約需要4個月時間審理H-1B申請。
以上是有關移民簽證排期和移民有關申請的審理時間區別的一個簡單介紹。如上面所介紹,根據申請類別和申請人地址的不同,移民局的審理機關也不同,不同的審理機關審理的時間進度也可能不同。有興趣的讀者可以登陸移民局網站http://www.uscis.gov/ 點擊審理時間(Processing Times)瞭解移民局不同審理機關的審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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