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促記者「照稿登」 遺失武器屯門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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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1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莫森綜合報導)香港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一名警員,11月23日疑在執勤期間於北角區遺失裝備,包括六發子彈、一個快速上彈器、一支伸縮警棍和一支胡椒噴劑全放在一個斜揹袋內,在警署內懷被人順手摸走。警方24日晚接神秘男子電話,全部失物在一個電話亭內被尋回。

該名警員隸屬商業罪案調查科,前日參與一宗洗黑錢案的拘捕及搜查行動,期間遺失其裝備。警方接報後,立即展開調查,派員到該名警員曾到過的多處地點搜尋有關物品,但未有發現。

港島總區偵緝總督察吳卓衡表示,警方24日晚上7時許接獲一匿名男子電話報案,聲稱在屯門兆康苑巴士站附近的電話亭,有一個類似警方報稱遺失的黑色斜揹袋。警方到場調查及搜證,證實遺失的裝備,全部在袋內。初步檢查顯示,未使用過。

據悉,閉路電視曾拍攝到涉及的警員,帶同斜揹袋進入警署的過程。吳卓衡表示,正調查斜揹袋為何在屯門出現。

警方重申,警隊對裝備的保管及使用有嚴格規定,也非常重視人員的行為和操守,如證實有人員違規,必嚴肅處理。

警方涉延報案情

香港記協22日才因港警延遲或隱瞞向傳媒公佈刑事案的問題,約見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警方才表示要改進警方將重新檢視突發新聞分類,加入更多訊息。

此次遺失裝備案件發生於23日,但警方24日11時才公佈,但相關資訊不全,記者查詢,警察公共關係科稱「照稿登」。當日傍晚才再發放補充資料,指肇事警員因參與一宗洗黑錢案件的拘捕及搜查行動,該名警員由北角警署前往新界,警方已派員到北角區及元朗區搜查,並將案件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跟進。

有巿民質疑警方,為何案件發生了一天後才公布,又隱瞞案發地點及時間,巿民如何提供消息,協助尋回失物。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批評,有關警員未妥善保管裝備,一旦落入不法匪徒手中,後果嚴重。雖然警方這次通報算快,但是應發放更多資料,包括有關警員到過的地方,及詳細描述遺失裝備的外型,讓全港市民協助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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