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1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莫森香港報導)香港「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行政機制將於12月1日推行,令僱主可以確定準僱員,是否有性罪行刑事定罪紀錄。
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出席11月24日於電台節目時表示,求職者如需要從事照顧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僱主可以要向應徵者發信,求職者可以持有關信件,親身前往灣仔警察總部特定的辦事處辦理申請。僱主可以透過輸入一組密碼知道結果,申請有效期為12個月,期間不限僱主的查核次數。
目前家長無權要求受僱的私人補習教師,申請查核性罪行紀錄。當局會在計劃實施6個月後檢討,下階段的適用範圍有可能擴大至家長。長遠則希望透過立法推行。
黎棟國補充,法改會在去年提出有關建議,需要時間研究細節,今年才推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