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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
【大紀元11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9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長王美花表示,新法預計在公布後1年施行,暫訂於明年11月實施。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有關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專利法修正案。
智財局表示,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行政院函請審議的「專利法」修正草案,這次專利法為全案修正,通過的條文共159條(修正108條,增訂36條,刪除15條)。
有關這次專利法修正重點,王美花指出,主要可分為專利審查、權利維護、專利權例外、修改強制授權與開放部分設計專利等方面,其中修改強制授權為歐盟特別關切;目前預計新法在公布後1年施行,暫訂於明年11月實施。
王美花舉例,這次增訂非因故意未於申請時主張優先權,或未按時繳納專利證書費或年費致失權者,前者在規定的時間內多繳一筆錢,即可恢復主張優先權;後者則規定繳納期間後6個月內,可以補繳1倍年費的方式恢復專利權。
至於這次同時修正強制授權事由、程序及同時核定補償金等相關規定,王美花解釋,專利法現行規定,申請人若經合理期間、事由仍「談不攏」者,可向智財局申請強制授權。
王美花指出,修法後「談不攏」已不能獨立成為強制授權的理由,還須主張有公益或技術改良等事由,才能申請強制授權。
王美花表示,行政院提出的修正草案中,原擬全面開放動、植物專利,因無法取得各界共識,為順利推動專利法修正案,農委會經評估產業現況及開放後可能的衝擊,認為目前植物仍有品種權保護,可暫緩開放植物專利。
王美花說,未來會再視科技發展情形及產業實際需要獲共識後再提出修正,開放動、植物專利並未納入此次修正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