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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勞動法變革 取消強制退休

2011-12-17 14:50 中港台時間|12-17 15:5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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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7日報導】(中央社渥太華16日法新電)加拿大今天取消勞動法中賦予雇主可強迫年齡達65歲員工退休規定。

加拿大人權委員會(Canad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代理會長藍特瑞(David Langtry)在聲明中,對預算執行法案中的這項改變大加讚揚,並表示:「我們不是一出生就蓋上工作到65歲為止的戳記。」

「年齡歧視就是歧視,就是這麼單純和簡單。」

雖然僅有聯邦政府轄下的工作才受到這項變動的影響,但除新布朗斯威克省(New Brunswick)外,其他省份也都朝取消強制退休法邁進。(譯者:中央社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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