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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銀出租不動產違規 罰百萬

2011-02-17 18:45 中港台時間|02-17 18: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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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君蔚台北17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中信銀出租2處自用不動產予他人使用,出租面積超過50%,違反銀行法規定,核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議今天通過,對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作出裁罰。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業務檢查時,發現中信銀有2處原作為倉庫使用以及分行遷移後閒置的自用不動產,出租予他人使用面積超過50%,違反相關規定。

她指出,中信銀已與承租人洽商,並終止契約,希望銀行對於閒置不動產,都能有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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