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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手機據為己有 吃上官司划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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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宋順澈台灣台北報導〉撿到人家遺失的手機千萬別貪心!記得馬上送交警察機關!警方說,撿到手機千萬別貪心,更別占為己有,應該盡速送到警察機關招領,否則將會吃上侵占罪官司。

新北市瑞芳警分局員警偵辦民眾手機遺失案,發現撿到手機的民眾理由千奇百怪,有人竟然把手機拿來「孝順」父親,害的父親因此被通知到警局作筆錄,另外還有一名撿到手機的男子則是喊冤說,當初撿來的手機遭「分屍」,還是他花錢修好的,插卡使用是為了讓遺失的民眾找到他,理由千奇百怪,讓員警也啼笑皆非!

警方調查,23歲從事下水道工程的男子林○瑞去年在路上撿到一支NOKIA新手機,他看父親工作辛苦,「好心」拿來孝順父親,於是將手機交給從事建築粗工的51歲父親林○輝使用,警方根據被害人報案,調出通聯找到男子的父親,今天也通知他到案說明,父親喊冤說:「手機是兒子買來孝順我的!」還打電話去跟兒子確認,沒想到兒子很不好意思說是自己撿來的,讓父親也當場傻眼!

警方表示:另外56歲從事木工的男子林○元,日前在新北市土城捷運站前發現地上有支手機,已經被機車輾過剩下三截「殘骸」,他好心把它撿回重組送修,還花了好幾百元,事後插自己的SIM卡使用,仍是被警方鎖定,今天他前往瑞芳分局應詢時理直氣壯的說,這支手機是他花錢修好的,當時裡面沒有SIM卡,會插自己的卡是為了讓失主能找到他,牽強的理由讓偵辦員警也猛搖頭,而這兩位撿到手機的民眾最後都被警方依侵占罪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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