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3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韓婕綜合報導)一名年輕游泳好手葉健強2003年會考後,趁暑假受聘於康文署任職救生員,卻在屯門蝴蝶灣泳灘海中工作時,遭硬物撞頭致身體癱瘓半身不遂,餘生要靠輪椅度日。但青年行動不便,卻未自暴自棄,排除萬難繼續升學並取得碩士學位,並獲理大聘請任職導師。
失去100%工作能力的他入稟向康文署索償2,800萬元,雙方3日達成和解,估計賠償額接近2000萬元,法官勉勵他勇敢面對未來,好好生活下去。
主審法官麥偉德3日完成有關法律程序後,特別讚揚坐在輪椅上的葉健強(現年25歲)是一位非凡的年輕人,對他在意外後仍勇敢面對生活的態度尤其嘉勉。麥偉德更勉勵他日後或會面對更大的困難,希望他繼續勇敢面對。
2003年葉健強剛中五畢業,獲康樂文化事務署聘任救生員,後被安排在蝴蝶灣泳灘工作,他在7月2日接受浮潛訓練時,意外被硬物猛烈撞擊頭部,昏迷沉入水中,幸被即時救起,送醫搶救,雖然撿回一命,但卻造成下肢癱瘓。葉健強因為脊椎骨折及移位而癱瘓,僥倖保命的他,並終生失去性能力及失禁,需靠輪椅代步。
意外後,才17歲的葉健強因下肢失去活動能力,必須以輪椅代步,上肢亦僅能作有限度活動,必須依賴特別設計的桌子才可使用手提電腦。他連拿碗或喝瓶水的能力都沒有了,日常如廁、更衣、服藥、準備膳食等全要依賴他人;要用特別裝置的電腦,打一頁文章要一小時,但他能排除萬難,大學畢業後,更取得社會政策及社會發展碩士學位,獲得優異成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