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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大火究責 專案2周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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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台中市中興街6日重大公安事件,夜店惡火導致9死12傷,震驚社會。市長胡志強在民進黨議會黨團爭取變更議程後,7日進行專案報告。市長胡志強在議會致歉,並強調市府已成立調查小組,2個星期內會釐清責任歸屬,給外界一個交待。總召陳淑華則認為,市長該負起完全政治責任,必須比照衛爾康模式,停職接受調查。

議員張廖萬堅說,這次火災是立法從嚴、執法從寬的悲劇,他在此案件中看不到負責任的態度。議員陳淑華指出,從專案報告內容看出市府管理鬆散,大家如何有耐心等待調查,全案應儘速移送監察院調查。

陳淑華指出,夜店大火奪走9條人命,胡志強到場勘查卻說,5年安檢21次,幾乎都合格,要追究責任。陳淑華認為市府聯合安檢橫跨消防,都發,經發等各局室,市長才該負起完全政治責任。並強調送監院調查,比照衛爾康餐廳大火,市長應停職處分。

議員黃國書指出大火燒出重重問題,為何中興街這家夜店,明明是夜店,卻以飲料店申請,還設在住宅區營業多年,質疑是市府官員瀆職縱容。

議員劉士州建議在進入夜店時,比照飛機上進行防火逃生宣導。議員李中說,如果認為住宅區不能設商店、飲食店或酒店,可透過法令明定,讓市府有依據,但中市很多住商混合情形,需要再討論。

台中火災奪走9條人命,夜店安全再度被正視,但清查再多夜店,對於火舞噴火表演目前無法可管。議會下午作成決議,要徹查消防安檢稽查是否流於形式,或有官商勾結放水情形。而由內政部修法火把表演管理也緩不濟急,市府必須自行制訂自治法規規範。對於未來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應勒令停業,並斷水斷電處分,避免意外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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