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5日電)台灣環保署今天召開「鋼鐵工業政策環境影響評估」第2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由開發單位經濟部工業局報告。環評委員認為,開發單位對環境影響評估仍有不足,報告中濫用生態一詞。
台灣經濟部工業局依2009年全國能源會議結論,能源密集產業設置應依規定盡速完成「能源密集產業發展政策環評」。今提交鋼鐵工業政策環評徵詢環保署意見。
台灣工業局在報告中指出,鋼鐵工業是國家發展的關鍵戰略產業,人均鋼鐵消費量是評估國家經濟發展程度的重要指標。
環評委員聽取報告後認為,報告中未列明環境汙染責任和減輕汙染評估指標,也沒有清楚估算戴奧辛、重金屬等生態毒性影響民眾的健康成本。環評委員李培芬質疑,「報告中濫用生態一詞」,在自然生態面僅考慮毒性物質影響,似乎有迴避落實環境減害責任。
台灣經濟部工業局回應,環委要求的評估面向很廣,沒有將環境風險影響納入計算經濟價值是因沒有宏觀思考,而政策環評和個案環評的界線似仍有爭議。
台灣經濟部工業局說,報告中「主要環境衝擊影響分析」是遵循政府政策評估規定量化說明,環委提議須列明「環境影響造成成本」是否再納外部成本評估?環委則認為,環境影響成本本來就應在主要環境衝擊影響說明清楚。
環評委員表示,鋼鐵工業是主要戴奧辛排放源,而戴奧辛對農業環境影響高,任何產業發展都應考慮汙染特性,台灣汙染承受量已非常高,鋼鐵工業也應考量汙染氣體排放汙染評估,並負起過去爐碴汙染案責任。
會議主席環保署副署長邱文彥總結,開發單位應尊重回應環委建議,補充資料越具體越好,尤其外界關注的廢爐碴和集塵灰問題,應針對現況發展問題檢討。此案因攸關國家總體能源政策,永續經營應思考土地汙染和空氣汙染減量、水資源循環利用明列原則和能源回收利用和技術研發。
台灣經濟部工業局卻表示,基於經費與時間考量就算再做更詳盡環境分析細項資料,仍可能不改變原計畫方案。環評委員則說,政策環評中本來就要去檢討現有政策和對環境造成影響,對現存問題和既訂將發展政策,評估說明清楚。
邱文彥表示,本會決議將補件再審,進入第3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