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年耗資200萬澳元遣返船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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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穎慧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每年有近1/3的船民在移民拘留中心遭拘留6個月以上的時間,其餘的船民在申請難民庇護失敗後,被遣返回他們的原籍國,此舉每年耗費澳洲納稅人200萬澳元。

據一項新數據顯示,將偷渡來澳洲的船民遞解出境就耗資 5,000- 15,000 澳元,這還不包括安置費、拘留費、案件管理費和審查費等。每名偷渡者的離境費用達4,000 元,但難民的費用往往更高,因為往往他們必須被護送過境,而到達目的國的路線往往需要多次過境。

據澳洲人報報導, 上一財政年度有139名難民被送回原籍國,花費在69.5萬-200萬元之間,其中有124名難民是自願遣返,而15名是被迫遣返。

據悉,有1/3的偷渡者要在拘留中心住6個多月才會收到對他們難民申請的初步決定。至今年2 月28日,在拘留中心的6000多名船民中,就有2,350名船民在等待對他們難民身份的初步評估結果。

澳洲移民部長博文(Chris Bowen)表示,每個拘留中心的拘留者每年在拘留方面需花費8 萬元, 這意味著對於那些被遣返回原籍國的難民,每年其在拘留中心的居住上就需花費4,000元。博文說這是標準做法。

博文的一位發言人說:「按照政府強有力的難民申請評估政策之一,那些被認為不是難民的船民們,如澳洲人所希望的那樣,我們對他們採取遣返政策,當然我們希望其是自願的,但是對於非自願人士我們也制定了遣返協議。」

但反對黨移民發言人莫裡森(Scott Morrison)則將這筆開銷稱為工黨移民政策上的又一失敗。 他說:「由於這一失敗,導致我們現在在遣返船民上的開銷是4年前的10倍,這就沒有甚麼可令人吃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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