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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一傑坦承酒駕 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2011-06-24 18:52 中港台時間|06-24 18:5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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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24日訊】香港樂團「草蜢」成員蔡一傑於上個月初疑似酒後駕駛,發生意外失控撞上護欄。今天(24日) 蔡一傑向法院坦承酒駕,法院考慮被告認罪,曾參與過義工,因此決定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據香港媒體報導,蔡一傑上個月疑似酒後駕駛發生車禍,撞倒路邊護欄等多項公共設施。今天出席東區裁判法院坦承酒駕並等候判刑。

裁判官判決時表示,醉駕是嚴重罪行,幸好事發當天是公眾假期,無釀成傷亡,鑑於被告初犯,體內酒精含量超標三倍不算高。據案例,當導致有人死亡或酒測超標極高,才會判刑。

最後法院裁定判罰須實行160小時的社會服務、罰款1萬2000元港幣,並且吊銷執照2年。而蔡一傑必須在停照期間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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