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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30日電)前總統李登輝因國安密帳案遭起訴,李登輝委任律師顧立雄今天指出,總統並不負責保管外交部還款,特偵組卻以「侵占公有財物罪」起訴,不符合法律要件。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偵辦國安密帳案,認定李登輝、台灣綜合研究院創辦人劉泰英涉嫌侵占779萬餘美元,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等罪起訴。
李登輝委任律師顧立雄下午舉行記者會,他反問「總統要負責保管外交部的還款嗎?」,特偵組以「侵占公有財物罪」起訴李登輝,該條文法律要件是實務上負保管之務,外交部還款部分歸國安局掌管,不是歸總統掌管,法律要件不符。
顧立雄並說,徐炳強案已被認定無罪,並沒有任何具體新事證可以直接再指向殷宗文、甚至李登輝,既沒有侵占公有財物罪,當然就不構成洗錢罪。
顧立雄說,當時錢出去是國安局負責,由國安局與台綜院聯絡,這部份執行,李登輝毫無所悉,國安局與劉泰英如何執行也不清楚,事後台綜院也將錢還給國安局,「沒有任何一毛錢流入李登輝的個人口袋」,李登輝很有把握也很坦蕩蕩。
顧立雄指出,預算撥用要經總統同意,總統基於國家安全需要,決定在台綜院設立第四所,這是政策上有所需要,這也是總統職權,但是預算同意、撥用後,如何執行以及流向,「這個要由國安局負責,這個總統並不介入」、「原則上細節的部分不過問」。
另外,顧立雄指出,他不是第一次接受李登輝委任,先前他就辦過李登輝與宋楚瑜的訴訟案,李登輝這次會再找他,應該是信賴他的訴訟能力,他也會盡量維護李登輝應有的權益。
媒體也詢問顧立雄身為台灣第一位曾幫2位卸任總統辯護的律師,2位前任總統面對司法的態度有何差異?顧立雄說,每個被告面對訴訟都很弱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