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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署
【大紀元6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孟奎台北8日電)台南市買姓夫婦在颱風來襲時搭救生艇撤離卻落水死亡,3名救難隊員遭判刑4個月。內政部消防署副署長陳文龍今天說,台南市政府已請律師幫救難隊員上訴,消防署也會盡力協助。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王幸男、黃偉哲上午陪3名被判刑的救難隊員林峰寅、黃英傑與鮑國光,及前來聲援的各縣市救難協會理事長召開記者會,訴求「救人無罪」,要求政府檢討相關法令,並協助3名救難隊員。
陳文龍在記者會中表示,救難隊員遭判刑,他感到很難過;法院審理時,台南市政府消防局在法院幫3名救難隊員說明,但法官沒採納消防局意見。台南市政府已聘律師幫3名救難人員上訴,台南市長賴清德也指示消防局全力協助。
王幸男說,民國97年卡玫基颱風來襲,台南縣救難協會派這3名無給職成員駕救生艇前往撤離受困民眾,但溪水湍急,救生艇翻覆,買姓夫婦落水喪生;家屬控告救難隊員沒要求死者穿上救生衣,3名救難人員遭判刑4個月。
他說,這起「救人變成有罪」判例,已打擊熱心救人的義勇消防人員、救難人員士氣,人人自危,擔心救人不成反惹禍上身,「這樣有天理嗎?以後誰還敢再拚命救人?」民間參與救難意願低落,非台灣社會之福。
黃偉哲呼籲,義消人員遇緊急狀況,要依標準作業程序執行任務,但很多救災現場救出的人都衣衫不整,「救人如救火」,有時難免有特殊狀況。
林峰寅表示,當時眼看買姓夫婦落水死亡,他很難過,但他們自己也差點沒命;執行撤離任務時,有告知買姓夫婦要穿救生衣,但救難人員沒強制力。
林峰寅說,事件後,還是有出勤救人,雖然救人熱忱不減,但心中難免有陰影;黃英傑、鮑國光都說,還是會繼續救人,但希望政府有明確規範,不要澆熄救難人員熱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