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策的藝術:區別「急事」和「要事」

史帝芬‧山普(Steven B. Sa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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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急事」和「要事」

好,當逆思考的領導人謹記第一條守則,幾乎將所有的事都交由屬下決定後,接下來的問題是:哪些是他應該留給自己做的決定?

首先應該是重要主管的招募、給薪、激勵、磨練、評估,乃至解雇等決定。就長遠來看,這些也可能是領導人所做的最重大的決定(幾乎所有講領導的書都沒提到這點)。

其次是對其領導的組織或活動有潛在影響的決定。該不該賣掉公司?要不要收購?還是和競爭者合併?該不該賭上公司一半的淨值,開發全新的單品?要不要關掉醫學院?這些問題都該留給領導人去思考,而不是他的屬下。

要分辨哪些是真正重大的決定,有時就等於在區別哪些是「急事」,哪些是「要事」。理論上很簡單,實則不然。

這裡又得再重申一次有關新聞媒體的缺失,因為媒體很可能分散領導人的注意力,因此領導人關心的常不是真正重要的問題,而是當下最熱門的話題;一如尤利西斯(Ulysses)為了不讓水手們聽到誘人而危險的警笛,便用蠟封住他們的雙耳一樣。

明智的領導人在分辨何者為急、何者為重時,也必須讓自己不受媒體的干擾。

然而有些時候,怪就怪在最重要的決定竟然是雞毛蒜皮的小事。在公眾道德還相當保守的1960年代,美國中西部某大學的教授發表了一篇「黃色詩」(也就是露骨地描寫性愛的詩),結果搞得滿城風雨。

該校校長很清楚,雖然這件事表面上不算什麼,但卻嚴重威脅學術自由及該校的預算。校長為了這件事的決策,犧牲了許多自己的時間,因為只有他有弭平這場災難的能耐,因此他這麼做是對的。

另一個類似的例子是全美的飛機調度員於1981年發動非法罷工。當時的總統雷根(Ronald Reagan,他或許算是百年來最會充分授權的白宮主人)決定,收回原本應授予交通部長的職權,親自處理此事。

他研判,即使整件事單獨來看實在沒那麼重要,但由他親自處理危機,並下令解雇罷工的調度員,往遠處想,卻可大大強化他身為總統的職權。雷根的判斷一點也沒錯。

馬基維利就曾指出,領導人永遠不要讓人摸清自己的招數,以免主管及其他部屬三兩下就曉得該怎麼操縱他。

請注意一個小小的差別:領導人在某種程度上被屬下操縱是好現象,尤其是被他的左右手操縱時,但其關鍵是要保持在合理的限度之內。

要怎樣才能不被人摸清,又保持合理限度的操縱呢?其要點在於偶爾把交給主管決定的事情,收回來自己處理。

這樣做當然會讓屬下不太習慣,但他們會因此而記得,自己的決策權是領導人所授,自己管理的事情最終仍屬於領導人,不屬於自己。這種偶爾的出其不意,可大大改善部屬的責任心,讓他們更清楚領導人的近遠程目標。

假設某大製造商的執行長,對產品設計的每個細節都要參與,那對生產力其實毫無幫助;但如果他是偶一為之,則會傳達兩個清楚的訊息:(1)執行長確實很關心產品;(2)公司想要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勝出,產品設計就得和公司(以執行長為代表)的每個層面緊密配合。

1991年3月,我剛當上南加大校長沒多久,便決定完全投入兄弟會和姊妹會的管理。南加大的這類聯誼活動已經有相當悠久的光榮歷史,但這些年卻有點放蕩不羈。

我認為要確保南加大學生聯誼會能持續下去,就必要施以相當的管教。我請學生擬出新的聯誼會守則,也有學生主動提案,但我還是沒有接受他們的建議,決定自己擬定、推動我自己認為本校聯誼會能做到、也應做到的守則。

一開始大家怨聲載道,但其長遠的成效卻為本校造就了全國最強、最好的學生聯誼會制度。

有意思的是,我從來不想再費工夫寫什麼南加大學生守則,可能是因為大家都曉得,要是我覺得狀況異常時,我自己便會動筆,而且他們可能還希望我啥都別管哩!@(待續)

摘編自 《領導人的逆思考》臉譜出版社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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