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孫文廣:去勞教所看李紅衛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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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7月16日訊】 7月11日李紅衛被宣佈勞教一年零九個月,關進勞教所。昨天八位朋友去勞教所看望她。見聞使人感慨萬千。

在門衛登記後,我們進了接見大廳。工作人員說:不准非直系親屬探視。我們問是哪裡規定的,他們支吾其詞,我們要求見所長,他們說所長不在家。我們只得給李紅衛寫了個簡單的字條:「李紅衛:大家都在關心你,希望你保重身體靜心學習,回顧歷史,思考問題,尊重別人,面對現實,接受管理。附上800元,孫文廣、鞏磊、邵凌才、張金鳳、陳彭蓮、孫立冬、孫萬寶等。

(一)中國的勞教所和看守所

中國勞教所,有非常嚴苛的管理制度,這次和我們一起前來的張金鳳, 2009年被宣佈勞教1年9個月關押期間,從沒有見到一個親戚朋友,她的好友李紅衛幾乎每月都要去探視,都被擋在門外,不得見人,只能送些錢物。

中國的勞教所和看守所管理很相似,1966年「文革」中我被兩次關進看守所,在關押期間,不允許任何親屬和朋友探視,我哥不遠千里多次來看弟弟,都被拒絕,哥哥走後,管理人員將哥哥帶來的一斤糖果,轉交給我,對我說:「這是對你特別的照顧」,我連忙說:「謝謝隊長」,我激動的幾乎掉下眼淚。因為在看守所中,最大的痛苦是飢餓,這一斤糖果我給自己規定,一天只能吃兩粒。

在看守所四年多的日子裡,我下定決心,有朝一日離開,我一定要寫封揭發將這裡黑暗的信,送給有關部門。1978年7月,我被判刑7年,進入濟南勞改隊,我寫出的第一封信是給檢察院的《看守所管理情況及管理建議》,信交給監獄領導轉出,這也算了結我多年在看守所的夙願。 33年之後,這封信被收入我在香港出版的《獄中上書》。


揭露看守所黑暗(知情者提供)

呼籲廢除勞教制度(知情者提供)


1982年我被平反,回大學教書,1988年開始,我當了10年濟南政協委員,我仍然念念不忘看守所中的黑暗,後來我終於聯繫到一批政協委員,聯名寫了一個提案,建議去看守所視察調研,以便推進其改善其管理,結果石沉大海,渺無音訊,當時的政協,更樂意視察宣傳那些「優秀」國企如:小鴨、康巴斯、機床廠,造紙廠等,到這些地方去視察,有吃有喝,還可以在媒體上曝光。

(二)台灣的看守所和監獄管理

大陸媒體上有關台灣看守所和監獄的報導我都很關心。我發現那裡的管理很人性,近年陳水扁因「貪污」關進看守所,並判刑進了監獄,從報導中可以看到,不但允許家屬送飯,還允許很多朋友進去會見,陳水扁在監獄中每天給報紙寫專欄,一篇稿子兩萬台幣稿費,據說年收入比當總統的薪水都高,坐牢期間陳水扁外面出版了三本書。有人說不准判刑之人在監獄寫文章發表,馬英九卻說:陳水扁關在裡面也有言論自由。

(三)台灣是大陸法治、民主的明燈

過去大陸宣傳,台灣水深火熱,民不聊生,非常黑暗。現在看來,正好相反,台灣的民主化法制化遠遠將大陸拋在後面。中國大陸不但在科技上、經濟上要學習台灣,在法制、民主化上更應該學習台灣。

現在很多人到台灣自由行,我認為最重要的是看看台灣的法治、民主、出版物和新聞自由的。我去台灣9次,每次去都是要跑書店特別是誠品書店、圖書館,看雜誌報紙,那裡有太多被大陸禁止的圖書、刊物、報紙。每次回來我都帶些書籍和刊物,海關查到要沒收,但是海關太忙總有些漏網之魚,不幸的是對我4次抄家,很多台灣帶回來的禁書被抄走了,後來禁止我去港台,至今六年了,不知何時開禁。

(四)中國的勞教制度應該廢除

中國的《勞動教養試行辦法》侵犯人權,違背憲法,是1957年反右的產物,是一部臭名昭著的惡法,早已引起公憤。2006年3月我執筆起草並發表了一篇:《高智晟、孫文廣呼籲廢除勞教制度》趙達功、牟傳珩、劉荻、史若平、李昌玉、楊在新等都是發起人,這篇文章收集在2010年出版的《逆風三十年》中,第168頁。

我希望在中國儘快廢除勞教制度。

2011年7月16日於山東大學 手機13655317356 0531–88365021

(責任編輯:鄭正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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