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7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莫森綜合報導)香港行政長官懷疑被人撞傷的案件,2名社民連成員各被控一項擾亂公眾秩序。裁判官昨日裁定2名被告的控罪表證成立。控辯雙方均未完成結案陳詞,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續審。
2名被告黃俊杰和黃浩銘昨早到九龍城法院應訊,涉嫌在今年3月1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向行政長官曾蔭權請願時,擾亂公眾秩序。其中黃俊杰被懷疑碰撞到曾蔭權。
2人均否認控罪。控方傳召4名證人,包括2名警員作供。在事發當日看管黃俊杰的警員作供時稱,問黃為何到示威現場,黃俊杰當時稱,因不滿政府派6千元的政策,所以要向曾蔭權抗議。辯方要求刪除警員的供詞,因警員在沒有警誡下盤問黃俊杰。
辯方律師結案陳詞時指,從庭上播出的片段,根本看不到首被告黃俊杰是衝向特首,只看到控方傳召的歷史博物館職員不斷跟著首被告移動,特首保安主任亦看不到首被告跟特首曾有身體接觸,控方證供未能證明首被告構成破壞社會安寧的意圖。
至於手持「斑腩飯」的次被告黃浩銘,代表律師則指錄影片段中,並無顯示他有意圖將飯盒擲向在場人士,所以不構成引起即時暴力的威脅。他只是大聲叫造成滋擾,沒有構成破壞社會安寧。
裁判官裁定2名被告的控罪表證成立,他稱不一定需要有暴力或者構成即時危險的行為才會破壞社會秩序。2名被告選擇不自辯,亦不傳召任何證人,裁判官會在聽取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後作出裁決。
搶官員麥克風社民連成員被捕
另外,早前於港鐵活動衝上台搶走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咪高峰的社民連成員黃軒瑋,昨日被警方拘捕,指他涉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其後獲准保釋。數名社民連成員到警署外聲援。
他表示,昨日早上6時許在秀茂坪住所被自稱中區反黑組的探員拘捕,指他涉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他被扣留在中區警署4小時後,以自簽100元保釋,2星期後報到。
港鐵4月10日於中環遮打道舉辦競步賽,中午舉行頒獎禮,社民連及FM101約20名成員到場抗議港鐵於年中加價。當鄭汝樺致辭時,黃軒瑋衝到台上搶走咪高峰,並高叫反對港鐵加價口號,事隔3個月後被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