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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防稽查 3醫院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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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7月25日訊】 (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報導)為保障民眾就醫安全,台北市政府公布15家醫院消防查核情形,有3家醫院安檢不合格,已要求限期1個月完成改善,否則將依消防法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假如醫院不改善將連續開罰,甚至不排除停業。

北市府25日表示,3家不合格醫院中,協和婦女醫院、西園醫院「窗簾未使用防燄標示物品」;中心診所、西園醫院則是「室內消防栓、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及出口標示燈部分組件故障」。

台北市副市長邱文祥指出,台北市醫院多屬大型、密閉建築,且具高樓層特性,一旦發生火警,對於院內病人造成重大生命威脅,因此自民國98年衛生局長任內推動北市39家醫院火災緊急應變督導考核。

今年度考核工作由6月28日持續到9月底,每家醫院由緊急醫療專家1人,及消防或建築安全專家1人輔導訪查,加強火災緊急應變能力;同時今年新增醫療環境設備設施安全管理考核,使醫療環境安全更有保障。

消防局表示,針對15家已查核的醫院消防安檢部分,項目分為「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防火管理」與「防燄標示」等4大項。至於醫院安檢部分,衛生局表示,查核重點為美食街、護理之家、開刀房、重症及呼吸照護病房,查核項目分「適當」、「待加強」、「不適當」。

調查結果發現,15家醫院在「醫療環境設備設施安全管理」、「人員緊急應變能力」部分都有待加強,衛生局要求限期改善並列入追蹤列管。

不合格的3家醫院,北市府已要求限期1個月完成改善,若逾期未改善,或是複查不合格,將依消防法處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採連續罰。

建築公共安檢簽證及申報部分,建管處表示,項目包括「防火避難設施類」10項、「設備安全類」6項,15家醫院都依規定完成申報,檢查簽證結果都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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