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長:卑詩環境評估監督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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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7月09日訊】 週四(7月7日)公布的審計長評估報告,批評卑詩環境評估辦公室(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Office,簡稱EAO)工作不力,沒有好好監督採礦業、能源工廠、大旅遊勝地與其他大型項目的違規情況。
  
EAO的工作是,對大型項目按照環境標準評估,在確保這些項目符合要求後,為其頒發許可證書,換言之,EAO的工作決定上億元的項目的命運。
  
不過,審計長道伊爾(John Doyle)在其報告中批評EAO,在頒發許可證後沒有跟蹤監督。他指出,EAO的總體監督工作不夠,沒有確保獲批准項目是否違規,以便罷免對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道伊爾指出,EAO辦公室對那些項目缺乏足夠的監督,也沒有後續跟蹤評估,而且為公眾提供的信息不充分,造成這些項目的可靠性受質疑。
  
他強調,當頒發一份許可證書時,對該項目的條件與完成情況,缺乏一個可檢測的方案,導致員工無法具體監督項目的進展情況。
  
他說:「由於評估工作缺少連續性,EAO辦公室無法讓卑詩人信服,這些項目是否滿足其應該符合環保的條件與情況。」

NDP批評省府不力

反對黨NDP環境評論員Rob Fleming指出,此審計報告提出一個實際的問題,驚醒了卑詩人,政府雖然承諾要保證空氣與水的乾淨與清潔,其實僅僅表現在報告書上,卻缺乏檢查監督機制。
  
他還指出,EAO辦公室也沒有對環境污染方面的投訴,採取任何措施或獨立調查。他批評是省府存在問題。

報告推薦六項改善方案

審計長道伊爾在報告中,向EAO提出了六條建議:
  1. 要求EAO制訂書面措施,這些措施應該是可監督、能執行的;
  2. EAO應該繼續與環境廳合作,制訂政策大綱,減少環境污染;
  3. 明確規定監督獲批准項目的責任所在,監督機制;
  4. 制訂一全面監督與執行程序,包括完整的信息管理系統,以便監督項目進展與違規情況;
  5. 對獲批准項目進行評估,確定其是否對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6. 為獲批准項目提供環境評估的可信度方面的信息。
  
EAO對審計長出台的報告作出回應,目前已經指派了一名政策與質量保證主任,對監管的項目進行宏觀監管。
  
審計長為一無黨派的獨立官員,他審核政府各項目的成效情況,直接向生議會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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