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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照顧假支薪 修法不低於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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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9日電)總統馬英九今天指示勞委會研議修法,讓勞工在颱風時請家庭照顧假可支薪。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現今公務人員有5天支薪家庭照顧假,未來修法方向不會低於公務人員。

颱風天停止上課但沒停止上班,勞工可依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請家庭照顧假,照顧家中孩童,但家庭照顧假是以事假計算,全年以7天為限,且沒有給薪。

此次南瑪都颱風襲台,因未達停班標準,許多縣市僅停止上課但沒有停止上班,引發不少民怨。馬總統今天指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研議修改性別工作平等法,讓勞工在颱風時請家庭照顧假可以支薪。

王如玄表示,馬總統在此次颱風感受到民意,於今天上午致電給她詢問,是否有空間能修法回應民眾期待和要求。

王如玄說,當年婦女團體在提案性別平等法時針對家庭照顧假部分,本來就期盼能支薪,但在協調過程中為了讓性別工作平等法能順利通過,多數人主張「無薪」。

王如玄說,如今出現少子化問題,家庭托育問題情況也越來越嚴重,已到了不得不處理的狀況;而家庭照顧假若支薪,也會讓企業成本增加,「如何在這兩者間取得平衡,是勞委會目前須思考的問題。」

此次修法會否朝「家庭照顧假7天都支薪」方向研擬?王如玄表示,目前公務人員有5天支薪的家庭照顧假,基本上修法方向不會低於公務人員。停課不停班的狀況會在未來修法範圍內,也有可能擴大範圍到照顧直系親屬,未必會受限於颱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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