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府首席財政官涉嫌擅自改動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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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8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天源美國華盛頓DC編譯報導)根據美國華府首席檢察官內森(Irvin B. Nathan)最近的一篇報告,華府首席財政長官納塔瓦爾.甘地(Natwar Gandhi)下屬的稅收辦公室(Office of Tax and Revenue)自從2007年起擅自停止了一項稱為「備案稅」的稅收。

這項稅收是2000年通過的「稅務澄清法案(Tax Clarity Act)」所規定的。華府政府可能因此損失了幾百萬美元的財政收入。
  
今年初兩名當地律師將此事首先曝光後,甘地一開始表示,他們這麼做的原因是由於法律的規定不很明確。但是顯然這種說法不合情理,因為在2001年開始實施這一稅收時,甘地的辦公室就發出了兩封便函,提醒公眾這項法律對商業領域的影響,自從那時起,這項稅收就一直正常進行,直到2007年。
  
前不久,美國華府市議會議員卡塔尼亞(David Catania)要求首席檢察官內森及市議會法律顧問咨文雅克(V. David Zvenyach)調查此事。二人得出的結論是此法令並沒有不明確的地方。內森說,甘地從2001年到2007年一直都是按照「稅務澄清法案」中的要求執行的。
  
對此,稅收辦公室發言人尤曼斯基(David Umansky)表示:「在2007年做出的改變是基於辦公室法律工作人員的研究和審查。」
  
雖然目前還無法確定法律人員為何要做出改變,但無論如何,甘地應該在改變前將此事提交議會討論決定,因為議會是美國華府唯一一個可以改變地區法律的機構。而甘地直到最近才將此事遞交議會。
  
卡塔尼亞對此表示十分不滿。他說:「甘地覺得他自己是無所不能的。」而尤曼斯基沒有對此正面回應,只是說稅收辦公室的責任由法律明確規定的,而甘地是在這範圍內行使權利。
  
此事也引起了一些本來就對甘地不滿的人對他的進一步的批評。這些人認為,甘地太自以為是,從不聽取別人的意見。
  
目前關於是否更改法律一事已經列入議會討論的時間表。對此事負責的議員艾文斯(Jack Evans)表示,將在此之後再討論甘地在2007年擅自做出決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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