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屋賣屋陷阱:真的多家服務銷售嗎

不動產顧問專家 陳恭奕

人氣 52
標籤:

委託一家專任,真的多家服務銷售?

有朋友找房仲幫忙賣屋的時候,聽見業務員信心滿滿的推銷他們的服務說:「你來我們這裡賣房子,包準你滿意。

我們老闆在全省開了好幾家分店,你只要跟我們簽專任委託,我們所有案子都會在內部互相流通,這樣你就等於是用專任委託一家房仲,賺到一般委託多家房仲銷售的服務,怎麼說都划算。」

朋友一聽,竟然有這麼好康的事,當場就簽下了「專任委託銷售契約書」。

結果委託快兩個月,一直都沒有傳來進一步的銷售狀況。於是朋友上網搜尋房仲的廣告,發現根本沒有業務員所說的「物件都會在分店之間相互流通」。氣得他立刻打電話給業務員,問他是怎麼一回事。

業務員只是支吾其詞,不斷的說:「我辦事你安心啦,我一定替你特別用力銷售的,兩天前,我還特地到幾個鬧區發傳單了,相信一定很快就會跟你報告好消息。」

朋友覺得受騙上當,打電話向我抱怨,同時表示想提前解約。我跟他分析,若是沒有特殊理由,賣方若單方面想要提前解約的話,照樣得支付四%左右的服務費。

反正委託期也只剩一個月左右,就等委託期一過,契約自然失效,再找其他房仲幫忙就好。

事實上,房仲業務接案後,如果是所謂的「蘋果Case」,願意釋放出來讓「大家一起賣」的,可以說是少之又少。

因為業務員的所有收入都來自仲介費,且業務員的抽佣比例相當高,一般來說,服務費佔房屋總價六%,業務員抽其中的五到八成,是相當常見的比例。

舉例來說一千萬的房子,六%的服務費就有六十萬元,就以最低五成來說,業務個人就可以獨拿三十萬元,另外還有一種最高分配比例高達百分之百的,也就是六十萬元的業務獎金是業務員一人獨得,然後每個月再固定付給仲介公司一定金額的費用。

這樣一來,業務員一年只要成交兩、三個Case,就可賺到比一般上班族一整年薪資還要豐厚的收入。

想一想就知道,不可能會有業務員將好不容易才接到的案子,無條件拱手放到所有分店去「大家一起賣」。

對這類仲介公司的老闆來說,更是沒有動機去分配業績。反正只要佣金收入可以持續進帳,他怎麼會去管是哪一家分店做成生意的;另一方面還可以鼓勵內部競爭,刺激業務成長,他何樂而不為呢!

所以,下次你若是再聽到業務員這麼鼓吹:「一家專任委託,多家服務銷售。」時,記得要求業務員寫下具體的「銷售企畫書」,清楚的交代案件的銷售方法跟管道,不要聽業務信口開河,如果只是嘴上工夫,就不要再輕易相信了。@

摘編自 《黑心仲介不告訴你的買屋賣屋陷阱:沒看完這本書,千萬不要找仲介買屋賣屋》智言館 提供

編者註:文中所提建案位於台灣

相關新聞
工作難找!台大博士班應徵房屋仲介 
華人重風水 影響紐約仲介業
加房屋買賣佣金或大幅降 仲介面臨淘汰戰
德國房地產經紀人何時可收仲介費?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