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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帶
【大紀元2012年01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台灣從2月1日開始,後座大人未繫安全帶,將開罰1,500~4,500元,12歲以下則延到8月1日才罰。台中市警察局31日舉辦宣導會,期盼從明天開始,不論大人、小孩都能響應。警察局交通大隊副大隊長盧勇誌指出,無論自小客或計程車,都會先請駕駛配合搖下車窗,沒繫的將依法告發,並強調會以各種跡象,目測乘客是否有繫安全帶,不會任意實施路檢。
據統計在時速40時,沒繫安全帶的乘客比有繫安全帶的乘客危險比例高3.5倍,若時速更高,則危險呈等比級數增加。副市長徐中雄表示,國人已養成前座繫安全帶的習慣,但後座沒繫安全帶的撞擊力其實跟前座一樣,去年立法院三讀通過交通道路處罰條例第31條修正案後,立法才回歸到正常面。
徐中雄指出,搭車時無論前後座都應繫安全帶,這是一種習慣,也是一種認知,他舉自身經驗說,在美國求學時便養成綁安全帶的習慣,但回台灣並未強制,久而久之就忘記要綁了。他強調,民眾養成好習慣,就是保護自身及他人的生命。新聞局長石靜文也提到在美國的經驗說,除非有car seat,美國的醫院並不准民眾直接將小孩用抱的回家。
警察局表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每個人罰1,500元~4,500元,高、快速公路則處3,000元到6,000罰鍰,幼童未放在後座安全座椅處1,500到3,600元。而在搭程計乘車時,若計程車駕駛人已告知,但乘客仍未繫安全帶者,則是處罰該乘客。
(責任編輯:羅令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