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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刑案企業 美禁含糊用語脫身

2012-01-07 15:29 中港台時間|01-07 15:3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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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7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6日法新電)面對外界痛批,違規者往往只要付一點錢也沒認罪就能從調查中安然脫身,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SEC)今天宣布,已經著手修改相關規定。

證管會說,將取消1項和解刑事指控時常用的條文。該條文讓即使被判違規且同意支付罰款的公司,可「既不承認也不否認」有罪。

證管會主管胡薩米(Robert Khuzami)在聲明中說,此舉「消除可被用來構成與供認或刑事案裁決矛盾的用語」。

但此舉不太可能平息批評證管會的聲浪。只有少數刑事案件與金融危機有關,其他多半是民事案件。

胡薩米坦承:「修文僅適用於存在刑事定罪並行的少數案件。」(譯者:中央社盧映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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