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難調查委員會半年後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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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香港十一當天導致39人死亡的南丫島海難事故,行政會議昨日同意成立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計劃由法官出任主席,委員會將在成立後6個月提交報告。

行政會議在海難過後召開第一次會議,同意引用《調查委員會條例》,即香港法例第86章之下,成立一個法定、獨立的調查委員會來調查這次事故。委員會職責範圍包括確定事故起因、評估載客船隻的安全和監管制度是否有漏動,並在有需要時提出建議,防止日後再發生同類事故。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說,調查委員會的職權範圍相當廣泛,「可以廣泛地要求在有關事項中取資料、報告,來方便他們這項研訊,當然亦可以傳召證人來提供證供。」

由於法例上的規定,正式的調查委員會要決定了委員會成員的人選,才會正式通過行政會議來成立。林鄭月娥說,委員會可能只得一人,最多兩人,其中一人是主席,正積極物色公信力高的人士出任,「委員如果多於一位,主席都是法官,我們現時都是循這個方向來找這位人選。如果要找法官而又要有海事知識的,相信有一定難度。」她希望短期內能完成這項工作。

她又期望委員會成立後6個月可以提交報告,並指不會與現行其它部門的調查工作發生衝突,「香港警務處已經就刑事方面作調查,而且已經拘捕了7名兩艘船上的船長跟船員。海事處已經成立了一個專責小組,由他們的一位助理處長領導,也在做調查。我相信兩個調查的報告或者他們發現的其它有關問題,可能也要往後在調查委員會裏面來研究。」不過她強調委員不會追究民事或刑事責任。

今次事故中,39名死者來自32個家庭,除了社署提供心理輔導,政府準備透過關愛基金,為死難者家屬提供經濟援助。

另外,公民黨候任立法會議員陳家洛去信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提出休會待續議案,要求立法會就南丫島海難,作出積極跟進及即時行動。他認為,今次是41年來最嚴重海難,市民對事故起因、責任及調查工作極為關注,立法會有需要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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