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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大紀元2012年10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建霖台灣桃園報導)大園工業區內許多工廠,當初設廠時的廢水放流口都集中設在老街溪畔,若多家工廠同時排放廢水,有污染的廢水滲雜其中,造成稽查作業的諸多困擾。
設廠大園一期工業區內的皓城工業及建鴻工業,分別從事電鍍業及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桃園縣政府核發之廢水排放許可證,卻未依規定妥善處理廢水,直接排出廠外。經環保局稽查人員在放流口採樣檢測,酸鹼值分別為4.5及9.7,均超出放流水標準。
桃園環保局發揮闘智的稽查精神,分別查獲大園工業區皓城工業和建鴻工業兩家公司,嚴重污染水體水質,環保局除限期改善,並依新修的水污染防治法告發處分。稽查人員經過蒐證,業者在偷排廢水前,都會先派員在工業區入口處把風,一旦發現環保局稽查車輛,立即以手機通報廠內操作人員停止排放,蓄意偷排未經處理廢水,行徑非常惡劣。
環保局經過長期跟監蒐證,在稽查後於廠方廢水放流口附近埋伏,現該廠放流口排出大量金黃色未經處理的電鍍廢水,立即採樣檢測,測出水質ph4.5 ,屬酸性廢水,立即進廠稽查蒐證,確認偷排未經處理之廢水。
廢水集中放流口排放廢水的建鴻工業公司排放廢水超標,經稽查人員進廠稽查,發現係經過廢水處理設設施處理過才排放,雖無惡意偷排情事,但因未自行檢測是否合於排放標準即排放,且造成污染。
環保局稽查科林立昌科長表示,對於惡意污染環境的廠商,採取嚴查重罰。尤其是規避稽查而花招百出的廠商,或是受委託代操作的業者,環保局一定會依環保新修訂的裁罰標準,從重罰處。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免損及商譽,且遭按日連罰和停工處分。(責任編輯:呂美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