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狗若威脅他人 主人或面臨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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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11日訊】 大溫都會局(Metro Vancouver)正準備修改附例,要求狗主人嚴管其狗寵物,否則面臨1000元的高額罰款。不過,此附例還未經過表決通過,只有獲得都會局與公園局委員會的表決後,才能正式立法生效。

新附例如果獲得通過將要求更苛刻,主人須管好其狗,不能允許狗出現不當的攻擊行為,如果發生,公園工作人員有權要求主人,將狗用皮帶或嘴套管住,否則面臨1000元的重額罰款。

新規定更好操作,主人清楚地知道如何做,而工作人員也明白,遇到甚麼情況,罰款數額多大等。對於攻擊性強的狗,罰單可能開到1000加元,甚至不允許進入公園。

大溫都會局管轄範圍的22個公園,由於使用的民眾越來越多,人們在公園裡甚至開展長板運動、衝浪風箏等,攻擊性的狗帶來的麻煩就日益突出,因為狗可能追逐他人,或狂叫跳躍不斷,令人害怕與受驚嚇。

按照改寫後的附例,主人不許狗「通過舌舔、跳躍、狂叫、咆哮、追逐等方式,來騷擾、打擾、恐嚇或嚇唬別人或其他動物」,無論在公園何處,一旦發生,公園工作人員有權利勒令主人,立即將狗拴著,或戴上嘴套。

都會局通常很寬容,對待這類事情的處理方式,以教育為主,懲罰在後,據都會局稱,今年以來他們共發出200多張警告,而罰單只有30多張。

都會局名下有22家公園,包括:UBC附近的Pacific Spirit Park、Capilano River、Minnekhada、本拿比的鹿湖公園、Campbell Valley與Tynehead公園等。 ◇

責任編輯:何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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