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11月11日訊】 36名參與加拿大線建設的從歐洲引入的外籍臨時勞工,因抗議加國支付工錢僅是歐洲同行的一半,而入稟卑詩人權法庭。
法庭裁決加國僱主需補償他們200萬加幣的工資,但本國僱主覺得他們應按照本國勞工標準付錢,對人權法庭裁決不服,上訴卑詩最高法院。因此時至今日,僱主仍未按法庭要求支付欠款。勞工協會表示,這個案件將會成為本國引入外勞時如何確立工資標準的參照。
據CBC報導,來自哥斯達黎加(Costa Rica)的Ignacio Sanchez曾以專業施工隊成員身分,參與加拿大線建設工程,他被虧欠9萬元工資。他表示,在長達兩個月的連續趕工中,工人們每日輪流上陣從無間斷。而有些工人幹著同樣的活,卻拿著兩倍的工錢,外勞們覺得對他們是一種侮辱。
在2008年,卑詩人權法庭立案審理拉丁美洲外勞遭歧視案件。這36名被從歐洲引進的外勞,控告加國僱主只支付了相當於他們在歐洲打工時一半的工錢。法庭最終裁決僱主SNC Lavalin和Seli兩家公司,將他們同其他僱員工錢的差額補償給每一個外勞,並向他們每人額外支付1萬元尊嚴補償金。
勞工協會代表Mark Olsen表示,他們其中有人所得的時薪甚至比加國最低薪水還低,這場官司贏得了人權的最終勝利,即獲得210萬賠款,相當於現在的250萬加幣。但是遺憾的是,這兩家公司均拒絕支付。他感到,這是本國僱主對臨時外勞欺辱的持續。
但是SNC Lavalin和Seli兩家公司將在下月入稟卑詩省最高法院,控訴卑詩人權法庭做出錯誤裁決。兩家公司代表律師Peter Gall表示,爭論的關鍵點在於哥斯達黎加工人應該同加國工人拿到同樣的工錢,還是應該獲得同原國家一樣的待遇。雖然歐洲工人在歐洲可以賺到更多,但是來到加拿大後他們希望同歐洲工資水準一樣,這是否成立?
Peter Gall強調,雖然工人的工資水平取決於他們之前的經驗和工資水平,但並不意味著,一個國家在引入外勞時,要同外勞的原國家保持同樣的工資水平。
勞工協會表示,這個案件將會成為本國引入外勞時如何確立工資標準的參照,而這兩家公司目前正是承建常青線項目的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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