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12月14日訊】廣東省信宜市法輪功學員李俏女士,二零一二年八月被曾是自己同學、現是國保隊長的歐乙才等人綁架,關押十五天後,又被劫持到茂名市洗腦班迫害。
據明慧網報導,李俏,女,廣東省茂名市信宜市丁堡鎮人,四十三歲。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早上,李俏與法輪功學員田某到安莪鎮發真相資料,八點四十五分左右回到安莪鎮客運站候車回家。有兩男子逕直走到田某前,說有人告她發傳單,強行將她帶走。其中一男子也查問李俏,李俏說來辦事的,他就走了。九點五分,班車往信宜市區開出,不到十分鐘,一輛警車趕來截住班車,上來一警察一便衣,以查身份證為由強行將李俏推下車,說回派出所協助調查。
在安莪鎮派出所,抓李俏的黃喜秀警察打電話通知信宜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約一個多小時後,來了三個國保人員,兩男一女,女的姓高,其中一個是三中隊隊長歐乙才,李俏的同屆同學。高女警進門來就叫李俏站起來,要搜身,李俏說這是侵犯人身自由,高女警出示工作證在李俏面前一晃,說她有權這樣做。在安莪鎮派出所裡,李俏和同被劫持來的田某一直零口供,拒絕簽字,歐乙才說:「你不簽一樣治你罪。」
晚上七點半左右,他們強行用手銬反銬李俏的雙手,上車回到信宜市城南派出所,按完手指模後強行送到水口鎮拘留所拘留十五天,理由是:李俏的同學歐乙才說她不配合,不給他面子。李俏的挎包被歐乙才搶去,鎖匙也在挎包中。這期間歐乙才等先後兩次進入李俏家搜查,八月二十二日,他們用手銬銬住李俏的雙手到她家,打開房門裡面已是一片狼藉。歐乙才說他們已來兩次了。李俏斥責說:你們是知法犯法。不法之徒們搶走李俏的電腦主機一台,惠普激光打印機一台,MP4、U盤及電子書等財物、資料一批。
八月二十八日,不法之徒將李俏二哥接來,要其二哥說服她放棄修煉法輪功,並要她承認自己做了違法的事,李俏說自己沒有錯,她又一次拒絕簽字。
八月二十九日九點三十分,李俏與陸、蘇兩個法輪功學員被通知出監獄,分別簽完名後,陸某被親人接走,李俏與蘇某被帶上車直開往茂名方向,被劫持到茂名市河西洗腦班,李俏被安排在五樓,蘇同修被安排在四樓一號宿舍,與談話室相鄰。
在茂名市河西洗腦班,幫教張聰雲、吳忠鈺一直向法輪功學員詆譭大法,李俏一直不開口,兩次叫李俏看錄像遭拒絕。
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四點,李俏被通知接見家屬,之後他們要求家屬代簽保證書,才將李俏放出來。中共關押了李俏一百零二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