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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副主席遭罷免 花壇鄉創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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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郭益昌台灣彰化報導)彰化花壇鄉代表會17日舉行主席李岳珉與副主席曹煙雯的罷免案投摽表決,投票結果由出席的10名代表分別投下7票比2票、1票廢票通過主席罷免;副主席也以7比3通過。縣府民政處副處長戴瑞文說,花壇鄉代正、副主席同時被罷免,是地方自治史第一遭。

彰化花壇鄉代表會舉行主席李岳珉與副主席曹煙雯的罷免案投摽表決,包含正、副主席的10名鄉代全都出席罷免投票案。主張罷免的鄉代認為主席李岳珉及副主席曹煙雯獨斷獨行以造成代表會失和、不尊重其他代表、建設難以推行等由推動罷免案。

李岳珉在投票前發言表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罷免案一案不得為兩人以上之提議,這次罷免正、副主席及罷免的理由、連署人採包裹式混為一案,罷免投票違法。不過其他多位鄉代則認為,連署罷免案已獲彰化縣政府民政處核可,罷免案應可進行。

李岳珉、曹煙雯遭到鄉代投票同意罷免。李岳珉說,這次的投票違法,他會依法向彰化地方法院提告,提罷免無效之訴。副主席曹煙雯則表示,投票前已和多名鄉代溝通過,結果如此還是感到無奈,會和主席一起向法院提告。

戴瑞文指出,這是地方自治史上,同時有正副主席被罷免,事先已請示內政部中部辦公室,認定罷免案程序符合公職人員罷免法。鄉代會應依法將結果送到民政處備查,民政處收到公文後的30天內,鄉代會重選主席、副主席。

(責任編輯:羅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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