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許宗衡案 深圳60億元金光華廣場被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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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29日訊】深圳市規劃國土委12月29日發佈公告,稱價值達60億元的金光華廣場被沒收。深圳方面稱涉事的南國影聯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金光華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非法轉讓項目土地,金光華集團的李亞鶴被指與深圳前市長許宗衡關係密切。

深圳市規劃國土委稱,針對深圳市南國影聯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金光華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涉嫌非法轉讓金光華廣場項目土地的行為,已立案調查,查實其存在非法轉讓土地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深圳市規劃國土委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是,沒收金光華廣場用地範圍內的建築物(包括所有建築物、構築物、含加改建部份)和其他設施並上繳國庫,財政部門委託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管理。

這一處罰曾引起爭議,主要圍繞金光華集團和南國影聯簽訂的6份協議展開。而處罰前,深圳市規劃國土委根據申請舉行了聽證會,聽取兩公司對擬處罰事項的陳述、申辯。

深圳市規劃國土委在行政處罰告知書上明確表示,金光華集團和南國影聯未經批准,以「假合作、真買斷」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屬非法轉讓土地行為,因此依法沒收金光華廣場地下空間和地上所有建築物,沒收南國影聯「非法所得」2.15億元,並處罰款1.075億元。

據稱,在聽證稱述中,深圳市規劃國土委提及「金光華集團相關負責人」也承認了相關事實。據金光華集團內部人士透露,該「相關負責人」即是目前仍被羈押於北京的李亞鶴。

1964年11月出生的廣東商人李亞鶴,與許宗衡關係密切。2009年6月,許宗衡被「雙規」,引發深圳市官場和商界地震。除原深圳市龍崗區委書記余偉良、原龍崗區政協主席陳勝興、原福田區委書記李平、原深圳市政協副主席黃志光等官員紛紛「落馬」,深圳市一批地產商界代表亦被調查。之後,這些商人多數「平安歸來」,惟李亞鶴仍被拘押。

2011年5月9日,許宗衡在河南省鄭州市中院一審獲刑死緩。法院認定許宗衡在2001年至2009年擔任深圳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市長等期間,受賄3318萬餘元。後許宗衡未上訴。該案看似塵埃落定,實則餘波未息。

關於李亞鶴案,自2010年立案以來,除2011年7月底他被以行賄罪被公訴至北京市東城區法院時,有簡單信息披露之外,至今未見任何公開信息,顯得頗為神秘。財新記者獲悉,李亞鶴案尚未結案。

金光華廣場坐落於深圳市最早的商業中心羅湖區人民南片區,總建築面積超過12萬平方米,整個廣場集購物、娛樂、餐飲、觀光於一體,與地鐵無縫鏈接,是深圳市目前惟一的超大型地鐵上蓋物業,總建築面積達10萬平方米,據保守估計其價值已達60億元左右。

前深圳市長許宗衡是江澤民情婦、前深圳市委書記黃麗滿一手提拔,作為江家幫在深圳的代理人。汪洋2009年圍殲大批江派廣東幫、政法委高官,並延燒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和江澤民情婦、前深圳市委書記黃麗滿,外媒一度傳出黃被「雙規」的消息。江澤民急調王榮「空降」深圳阻止團派擴大查案,王榮上任後不久就宣佈「大赦涉案高官」,大派定心丸,表示許 宗衡案基本結束,深圳官場大鬆一口氣。

官場傳聞,許宗衡通過兩條路子打通天地線,一條是通過其湖南籍的著名歌星宋祖英,認識中央高層江澤民,受到賞識之後平步青雲;還有一條就是緊跟前任深圳市委書記黃麗滿,駛上官場的快車道,經營有術步步高陞。

根據舉報,許宗衡身邊培養了一批靠他起家並為他牟利的人,其中就有不少是搞土地起家的。他們在許宗衡活動市長的過程中也為他提供了大批的資金,他上臺後用審批改變土地和轉讓土地的名義給這些人作為回報。

(責任編輯: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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