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購房者濫用澳洲房屋補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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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2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夏逸柔悉尼編譯報導)目前外國房地產投資客正被一些虛假承諾誘騙來到墨爾本房地產市場。

據澳洲新聞報社房產報導,有消息指出,澳洲政府提供的新房購買補貼已出現濫用的情況,甚至持澳洲永久居民的馬來西亞買雙親買房也可能會獲得補貼。聯邦反對黨(The Federal Opposition)呼籲打擊這些潛在的欺騙行為。

馬來西亞報紙「新海峽時報」(New Straits Times)的一個廣告說,位於墨爾本北部華特斯(Whittlesea)豪華的房屋,正在吉隆坡(Kuala Lumpur)獨家銷售,並強調說,快者可得1.3萬澳元的澳洲政府補貼。

澳洲政府的1.3萬澳元首次置業獎金(First Home Bonus)以及 7000澳元的首次置業者補助(First Home Owner Grant),維省的澳洲公民和永久居民都可獲得。

墨爾本的勞埃•梅裡迪安法律機構(Lloyd Meridian Legal)的律師卡瑞斯瑪(Monica Quaresima)表示,一些在國外的父母通常會購買房產作為禮物送給生活在澳洲的孩子。她說,這些父母如果想在澳洲購買房產,而他們的子女也剛好居住 在這裡,他們通常會用孩子的名字來購買房屋,送給他們。但她強調,大部份這種人在申請政府補貼時通常會因為許多原因而不符合資格。

儘管如此,這種廣告專門針對的就是這些投資者,還為這些投資者開辦了一個「外國投資者需要知道甚麼」的研討會。

根據澳洲法律規定,外國投資者在澳可買新房,但不能申請澳洲政府補助。

反對黨政府反浪費發言人布裡格斯(Jamie Briggs)表示,政府必須確保該補貼計劃不被濫用。布裡格斯先生稱,這項補助計劃用的是澳洲納稅人的錢,目的是造福於澳洲居民,因此政府必須密切關注,確保不被濫用。

不良作用籌劃組織(Planning Backlash)召集人德羅斯特(Mary Drost)表示,外國購房者在鑽澳法律漏洞。德羅斯特女士說:「我敢肯定政府剛開始實施該補助計劃是試圖幫助澳洲的年輕人購置房產。」

不過國家稅務局(State Revenue Office)發言人喬伊斯(Darren Joyce)表示,要得到該補助金必需滿足嚴格的要求。購買者必須在12個月內搬進所購買的房屋,必須以此房屋作為主要居所,並且連續住滿半年以上。

聯邦房屋部長(Minister for Housing)麥克萊蘭得(Robert McClelland)表示,如果申請補貼的人能證明他們是澳洲永久居民,並符合所有標準,他們就有資格獲得補助金。

(責任編輯:簡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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