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大紀元2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0日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副召集人柴松林今天說,「享有良好行政的權利」是最年輕、卻是最基本且有工具性意涵的新人權,應成為當代人類最優先與積極爭取以促其實施的權利。
柴松林上午在總統府月會專題報告「人權譜系的開展」時提出,人權發展直到晚近才明白阻礙人權落實的是「政府」,可能還是由人民自己選出來的政府;如果政府不當施政,任何崇高人權理想只能存在於人心的道德律中,即使已形成法律,也只成具文。
柴松林表示,歐洲議會於2000年制定「歐洲聯盟基本權利憲章」,將人民應「享有良好行政的權利」,規定於憲章第41條。
他指出,所謂良好行政,指的是人民就其有關事務,享有政府有關機關公正、公平、適時並有效處理的權利;為落實這項在人權譜系新生的「新人權」,歐洲議會通過「歐洲良好行政行為綱領」,對良好行政的施行細則作完備的規範。
柴松林認為,在落後國家常見的憲政毀壞、立法懈怠、法律品質低劣、施政虛浮、本位主義、推諉責任等行徑,正與享有良好行政的權利背道而馳;這項最年輕卻是最基本且有工具性意涵的新人權,應成為當代人類最優先與積極爭取以促其實施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