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證券法 華裔永不能交易被罰4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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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3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3月22日,安省證監會裁決, 前楓葉集團(Maple Leaf Investment Fund Corp.)總裁周顯理(Joe Henry Chau)違反多項《證券法》, 永遠被禁從事證券交易,須支付數十萬元罰金,與同夥退還投資者約310萬元。
  
證監會表示,周顯理不值得投資者的信任,長期缺席證監會聆訊,仍須面對一系列懲罰。
  
周顯理須面對6項懲罰:永遠禁止從事證券交易;永遠不得持有安省證券;辭去證券發行公司一切職務;永遠不得擔任任何證券發行公司董事或高級人員;支付管理罰款450,000元;與楓葉集團共同付給證監會163,700元調查費與律師費。
  
證監會表示,周顯理與同夥從80多名投資者手中集資4,475,000加元,70%(約310萬元)未還給投資者。證監會還命令周顯理與楓葉集團退還3,062,106元;與Tulsiani投資公司退還$70,000元。
  
證監法之前裁決,周顯理在2007年6月至2009年4月期間,違反多項《安省證券法》規定,比如誤導投資者,謊稱「無風險」,損害公眾利益; 周顯理蓄意詐騙,用客戶的錢付個人開銷等;買賣證券時無正規牌照;從未向證監會遞交公司章程。
  
證監會稱,周顯理曾是楓葉集團總裁、首席執行官兼董事,年薪3.6萬元,曾住在萬錦市。去年5月5日,證監會首次禁止周從事證券交易。楓葉集團於2007年 1月11日在安省Woodbridge成立,冒充投資公司,從未盈利。
  
另外一位華人鄧越文被判違反《證券法》後,也將面臨證監會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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