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4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孫青天綜合報導)有「外科教父」之稱的香港大學醫學院前外科學系主任黃健靈,因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以及偽造帳目四項罪名,19日在區域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不過,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正研究是否提出覆核。
黃健靈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已經71歲,如果判監並不人道。同時黃健靈多年來為香港社會作出極大貢獻,學術成就蜚聲國際,事件也已令他聲譽受損。律師又呈上一疊由病人及同事寫的求情信,顯示被告品格良好,希望法庭考慮判被告社會服務令或緩刑。
法官在判刑時,指被告的罪行嚴重,但考慮到他年事已高,並對社會有貢獻,故判以社會服務令。黃健靈在聽判後,離開法院時,表示感到如釋重負。
法官李素蘭在判刑時批評,黃健靈過分信賴兩位前法官的法律意見,不想後果,怎會不知挪用公帑是犯法。一般同類案件會判處即時監禁。法官接納被告品格良好,在醫學界有崇高地位,被捕兩年半後才被落案起訴,承受巨大壓力。此外,被告在廉政公署調查他之前已經歸還涉款,遂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律政司發言人認為,則認為刑罰過輕,已研究判詞,考慮提出覆核。
案情指,黃健靈於06至08年,隱瞞女下屬陳秀紅挪用300萬元公款一事,並協助她辭職及收取港大教職員公積金70萬元。02至07年,黃又曾挪用73萬元公款,支付家傭兼任司機之薪金;另於06至07年,分別偽造約69萬元及7.4萬元的海外交通費用,涉逃稅12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