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2年04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孙青天综合报导)有“外科教父”之称的香港大学医学院前外科学系主任黄健灵,因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以及伪造账目四项罪名,19日在区域法院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不过,律政司认为判刑过轻,正研究是否提出复核。
黄健灵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表示,被告已经71岁,如果判监并不人道。同时黄健灵多年来为香港社会作出极大贡献,学术成就蜚声国际,事件也已令他声誉受损。律师又呈上一叠由病人及同事写的求情信,显示被告品格良好,希望法庭考虑判被告社会服务令或缓刑。
法官在判刑时,指被告的罪行严重,但考虑到他年事已高,并对社会有贡献,故判以社会服务令。黄健灵在听判后,离开法院时,表示感到如释重负。
法官李素兰在判刑时批评,黄健灵过分信赖两位前法官的法律意见,不想后果,怎会不知挪用公帑是犯法。一般同类案件会判处即时监禁。法官接纳被告品格良好,在医学界有崇高地位,被捕两年半后才被落案起诉,承受巨大压力。此外,被告在廉政公署调查他之前已经归还涉款,遂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律政司发言人认为,则认为刑罚过轻,已研究判词,考虑提出复核。
案情指,黄健灵于06至08年,隐瞒女下属陈秀红挪用300万元公款一事,并协助她辞职及收取港大教职员公积金70万元。02至07年,黄又曾挪用73万元公款,支付家佣兼任司机之薪金;另于06至07年,分别伪造约69万元及7.4万元的海外交通费用,涉逃税1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