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爾瑪要求修改美國反賄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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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君怡編譯報導)世界最大零售商沃爾瑪,目前被告揭發曾在墨西哥行賄,違法了美國反賄賂法。沃爾瑪已經加入了一個費用昂貴的遊說團體——美國商會,要求政府對反行賄法給予修改。

反賄賂法的基礎是1977年制定的《反海外腐敗法》,是繼水門事件以後誕生的。它禁止美國公司為達到自己的商業利益,向外國官員贈送酬金或禮物。

《華盛頓郵報》報導,遊說工作旨在要求政府從新審議對反賄賂法的執行方式。加入遊說的公司主要通過美國商會把意見反映給政府。 目前這項遊說已經進行了兩年,參與遊說的公司包括幾家大公司、貿易團體,還有前司法部長麥克馬科賽。

儘管沃爾瑪嚴令禁止員工在外國行賄,他們依然加入了上述遊說團體,希望相關部門對這項誕生於水門事件的反賄賂法進行修改或廢除。

司法部在去年12月對沃爾瑪進行調查,原因是沃爾瑪在墨西哥的分支企業曾支付2400萬美金賄賂當地官員,從而達到其在那裏設立銷售渠道的目的。

據來自沃爾瑪的一位告發者說,他在2005年就將這一賄賂行為報告給了當時的公司高管。隨後公司在內部啟動了對此事的調查,但後來又停止了。他們也沒有依照法律向司法部或證券交易委員會匯報這一賄賂行為。

沃爾瑪在週二發表的聲明中說,他們已經制定了一個新的要求,用來確保對國外賄賂行為的調查要具有「公平一致性和獨立性」的原則。同時他們還設立了一個新的職位,專門從事對全球各分公司出現的賄賂行為進行調查。

沃爾瑪也是法律改革研究會的公司成員之一。這個研究會由20多個大公司組成,包括奇異電氣(G.E.)、艾克森美孚(Exxon Mobil)和陶氏化學公司(Dow Chemical)。

自911恐怖襲擊事件以來,美國政府對反賄賂法的強制實施加大了力度。

前司法部長馬科賽開辦的律師事務所在最近兩年從美國商會收到了20萬美元的款項,用來幫助商會瞭解反賄賂法是怎樣給予強制實施的。

這項遊說活動沒有在民眾中廣泛宣傳和介紹,但它確實在司法部和國會引起了激烈辯論。期間有相當一部份立法者已經考慮應該對反賄賂法的修改給予法律支持。

但對此也有持不同意見者。一位前證券交易委員會負責人斯彭靜女士曾經參與撰寫反賄賂法,她就表示對修改這一法律感到煩惱。她說:「這項法律為全世界做出了重要貢獻。司法部一直對強制執行該法律沒有商量,因此也在反賄賂方面帶來了良好效果。」

圍繞反國外賄賂行為法的辯論在最近幾年變的更為激烈,部份的原因是聯邦政府增加了對這一法律的強制執行力度。

2004年,司法部審理了兩件涉及反國外賄賂法的案件。截至2008年,案件數量達到20宗。奧巴馬政府也繼續執行這項法律的力度。在2010年,司法部審理了48宗案件,包括一宗對德國西門子跨國公司罰款8億美元的案件。

去年秋季,美國助理司法部長布魯爾說,官方正在考慮在2012年公佈有關如何執行反國外腐敗行為法的「新的具體指導方案」。 但他說現在修改法案不是個歷史上的好時機。因為面對全球的腐敗現象,寬鬆的反賄賂法只能給腐敗提供更多機會。

哈佛大學法律教授大衛肯尼迪寫了份名為《打碎賄賂》的報告。他在裡面指責說,對修改反賄賂法的提議是「假借修改的名義,在破壞法律。」

(責任編輯:王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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