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5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鄭麗駒香港報道】牛奶公司旗下7-11便利店特許加盟商林先生,早前質疑牛奶公司剝削,提出查核店舖帳目,誰料牛奶公司拖延半年後,突以違反合約條文為由收回其經營權,前晚更派人強行收舖,混亂間推跌林先生懷孕的妻子。林先生同時是香港特許加盟商協會的秘書長,協會昨日開記招,批評牛奶公司打壓他們維護合理權益。
7-11特許經營商林先生店舖位於美孚新村,他的5年特許經營權原本還有1年才屆滿,但牛奶公司近日突然稱他違反合約條文,要收回經營權。5月8日晚上,即收舖限期前5天,公司派出約10人強行收舖。林先生表示,牛奶公司職員當時衝入舖位,拉閘把2名員工困於店內,員工按警鐘,但警方到場後並無介入。
林先生形容職員收舖手法粗暴,其中一名前來聲援加盟商受襲,需送醫院治理;林先生身懷六甲的太太更遭職員推撞,受傷倒地痛哭,需送院檢查。「在場市民不滿牛奶公司及警方處理手法,警方才要求牛奶公司職員離開。他們揚言一定會收回經營權,說我們違反了他們所謂的條約條文,就用武力收舖。」他表示,牛奶公司將於5月11日早上再來強行收舖。
林先生是香港特許加盟商協會秘書長,他早前質疑牛奶公司剝削加盟商,要求申請檢閱店舖帳目,但牛奶公司拖延半年,其後更突然收回他的經營權。協會榮譽主席佘繼泉質疑牛奶公司打壓小商戶維權,「最主要原因是(牛奶公司)不希望有一個維權組織,因為我們是來自不同地區的加盟商,所以它怕有一個維權協會和它對著幹,所以就要逼他(林先生)離開。」
協會表示,加盟商要取得7-11便利店5年經營權,要繳付數十萬元經營費及按金,但牛奶公司就多番剝削加盟商。佘繼泉舉例稱:「在店內劃出位置給第三者賣魚蛋、腸仔等熟食,叫熱賣點,但不需要向我們交代……但衛生監管的責任就要我們負責,用具損壞我們也要負責,這樣的情況下,我們覺得很不公道。」協會批評政府對該公司以大欺小的經營手法欠缺監管,會堅持爭取合理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