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中國的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熱中,呼籲,救救鄭翠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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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11日訊】控 告 狀

控告人:韋桂廷(被害人鄭翠蘭之夫),男,漢族,1945年7月25日出生,省份證號;511130194507250619,家住四川省青神縣南城鎮大興村4組。

被控告人;全國人大代表

李靜(屆時四川省眉山市市委書記)。

被控告人;北京市公安局 法人代表 局長。

案由:行政迫害、故意坑農害農草菅人命亂作為、玩忽職守、尋情悖法不作為至今不正確定性查辦該案瀆職;李靜是市委書記、全國人大代表,還是黑幫老大???

請求事項:

1、要求中央人民政府責成李靜和北京市公安警察立即放鄭翠蘭回家,我的家人生要見人,死要見屍;

2、請求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免去李靜全國人大代表資格,交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李靜、北京公安為甚麼對鄭翠蘭實施秘密綁架,是青神縣政府打著「5
12」災後重建的幌子,大勢搶佔基本良田數以千畝,進行非法倒賣基本農田;當侵犯我們10口人的承包土地合法經營權的保護傘,草菅人命。

3、要求對北京警察、李靜一夥參與秘密綁架鄭翠蘭,行政亂作為,打擊依法維權的訪民的恐怖事件追究刑事責任。

4、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要求青神縣政府賠償二年多來上訪和土地隱瞞荒廢土地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給我全家10口人造成重大生產和生活上的經濟損失;要回我們全家的承包土地和自留地及調換協議土地的原有土地。

5、青神縣政府工作人員涉黑、綁架私設黑監獄,強制限制人身自由,並非法腳踢和謾罵我非法關押殘疾人致成重傷等一系列的重大惡性犯罪行為一查到底,嚴厲懲處。

6、要求黨中央 國務院
全國人大依法追究青神縣政府、縣國土局、南城鎮弄虛作假,打著災後重建的幌子,大勢黑槍黑占基本農田,霸佔土地,隱瞞良田,荒廢基本良田,非法倒賣基本農田,侵犯我們全家10口人的承包土地合法經營權的法律責任。

事實和理由:

2012年3月5日,是全國一年一度的兩會,眉山市市委書記李靜是全國人大代表。李靜到北京參加開兩會時,隨行帶了幾十個警察一起到北京與北京警察勾結,於2012年3 月5日下午2點半,將住在北京市崇文區彭莊朋友家裏的合法上訪人鄭翠蘭秘密綁架,是一名北京公安警察進入住宅,查身份證後說「如果你好好配合我,我給眉山市打個招呼,把問題給你解決了」。北京警察把鄭翠蘭帶出屋子,交給了幾個穿便裝的人,至今,鄭翠蘭的家人生不見人,死不見屍,音信全無。

2008年3月,青神縣政府把有污染的企業全友傢俬傢俱廠引進,坐落在南城鎮大興村,需佔用基本良田土地數百畝,我社需佔用121.53畝,不依法報批徵用土地,而是用政府公權脅迫、打壓搶佔,我愛人鄭翠蘭到縣、市、省上訪,於2008年5月13日以南城鎮政府出面簽訂徵收土地協議書,我家於2008年5月23日被迫簽訂了土地調換協議,協議載明調換後的土地我們有永久性耕種經營。

2010年3月8日,我種植經營的油菜正在開花茂盛時期,在我全家人不知道的情況下,青神縣政府、南城鎮政府組織一大批官員和警察強行黑槍黑佔我家經營的正在開油菜花土地及自留地作為傢俱廠發展佔地使用(實際搶去用砂石毀壞土地後至今荒廢在那裏)。他們採取公權私有化的手段殺雞儆猴,把兩名家長實施拘留,在拘留我韋桂廷時
連打帶拖將韋桂廷搞到南城鎮政府致傷、致殘後不給予醫治,至今生活不能自理;
鄭翠蘭被拘留7日,在拘留所又被綁架去高台鄉的老山林裡一所沒有使用的廢舊學校關押10天,把我全家10口人的土地及自留地全部搶光,在此期間,政府僱傭黑社會人員晚間前去黑監獄秘密殺害鄭翠蘭,有良心的殺手看見是個病唉的老太婆,沒忍心下手,才保住了她的命。回家至今2年多,我全家農民沒有土地而失業,無生活來源,我女婿生活不好而致病無錢醫治,致病情惡化成肝硬化。而非法倒賣土地給傢俱廠,開業至今停產。

之後,鄭翠蘭不斷地依法維權,2010年9月20日青神縣國土資源局《關於信訪反映問題調查處理的答覆意見》中載明……以(國土資發[2008]119號)文,巧立名目、弄虛作假,將該項目納入「512」災後重建重點項目,就可以不批搶佔的理由。

我們不服於2010年11月3日依法尊對(2008)國土資發119號通知向國務院提起《行政復議申請書》,至今,國務院行政不作為,這是中央人民政府執政工作機制失控的端倪,地方政府官員囂張就順理成章了;

2011年10月21日上午鄭翠蘭到眉山市組織部反映,並交了兩份材料,一份是拘留、綁架、做黑監獄材料;一份是黑槍黑佔我全家人的承包土地及調換協議土地和自留地材料,當天下午就報復我們,羅興建、侯瑞、何躍華組織黑社會人員王福(南城鎮紅橋村人)等4人開一輛紅色轎車,把我兒子韋建軍打得昏迷不醒、帶氧氣、頭上傷口縫了27針的慘案。當時報案至今青神縣公安不立案查處。

2011年12月,鄭翠蘭到國務院法制辦要2010年11月3日的行政復議結果,叫直接找國務院處理。國家信訪局接談人員說,「案子已經壓下去了,回家找青神縣政府解決,不解決就給個書面答覆」。

2012年1月16日到縣信訪局局長王思進說「不解決,也不給你書面答覆,口頭說頂屁用,除非你有國務院手續才解決」;第二天17日,又去找眉山市群工局蘇明方,他叫回去找青神縣政府;

2012年2月7日,鄭翠蘭再次到四川省政府信訪局說「已經交眉山市政府去處理」。

2012年2月21日,鄭翠蘭在國務院追案,被原政法委書記,縣任副縣長主管信訪工作的羅興建、鎮長何躍華、市中級法院副院長艾鴻舉唆使其姐艾淑芬地在我家蔬菜上下農藥《除草劑》,我全家人受到嚴重傷害,報案後至今不立案處理。

綜上事實,青神縣政府以國土資源部的名義,打著災後重建強搶基本農田、侵害我們的土地經營權是事實。從中央到地方層層瞎轉。依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青神縣政府違法事件應該由眉山市政府出面解決,眉山市政府具有主管主體資格,在青神縣政府亂作為搞出事兒來了,又不作為,不給老百姓解決問題,那麼,解決問題的主管機關是眉山市政府。在鄭翠蘭向國務院提出行政復議至今,國務院

不作為、不依法的情況下,把案件壓下去,眉山市政府不買單、不作為,這說明甚麼?說明中央執政失控。鄭翠蘭在中央告狀合理合法,依法青神縣政府是被告,在法律上被告和原告是平等法律關係,被告青神縣政府憐接訪的資格和權利都不具備,接訪資格至少是眉山市政府,在加上眉山市中級法院立案庭的王美福不作為,案件兩年不立案,這次作為市委書記的李靜參加全國兩會隨行帶公安與北京公安勾結,秘密鎮壓鄭翠蘭至今生不見人,死不見屍的恐怖行為,望中共中央及其全國人大關愛鄭翠蘭的生命,對她的生死責成李靜和北京公安給個說法,維護人權,恢復她的自由,還我們的土地,天啊,黨啊,農民靠土地吃飯呀!

此呈: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控告人;韋桂廷
電話;13990396330
二0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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