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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全版證所稅 台證交稅不能扣抵 無免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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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朱稚清台北報導)前財政部長、台大經濟系教授林全等4位學者今(14)日公布學者版證所稅方案,主張證交稅不能扣抵、無免稅額規定,證所稅納入所得稅累進稅率,扣繳稅款依賣出證券金額的0.1%就源扣繳。

由台大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委託林全、台大經濟系教授林向愷、台北大學財政系教授黃世鑫與蘇建榮共同完成,昨日上午在台灣大學舉行「證所稅檢討與改革成果發表會」。林全表示,這個版本可稱之為「台大版」證所稅方案,期使證所稅改革不要再重蹈過去失敗的覆轍,能提供各界參考並採用。

在所得發生時直接從源頭扣稅

與行政院版本相較,本案證交稅不能扣抵,證交稅收不致減少,無論自然人與境內外法人均無免除額;為保證財政穩定,不動證交稅,最大差別是稽徵方式採取就源扣繳千分之1至1.5,以避免申報擾民,只有當稅負金額超過應繳金額,才需結算申報退稅;另建議持滿2年以上者,交易所得減半計算;滿4年及5年以上者,交易所得分別減60%及80%計算,虧損可延3年扣抵。

在稽徵成本上,林全表示,以就源扣繳(在所得發生時直接從源頭扣稅)取代結算申報,除退稅者外,納稅人無需計算應納稅負,辦理結算申報;稅捐機關只需對退稅者進行查核,減少稽徵成本。

併入綜合所得稅累進稅率

本方案證所稅併入綜合所得稅累進稅率,虧損退稅給納稅人或抵繳綜所稅應納稅負。所以使用人頭戶者難以取得退稅或抵稅利益,減少人頭戶設置誘因。林全說,此稅制設計有利市場發展,對境外法人須課稅,降低出現假外資的誘因,證券市場的發展不會被扭曲。

多位學者強調,資本利得課稅更重要的是不動產實價課稅,倘若證所稅未能順利推動,絕對衝擊不動產資本利得稅的開徵。◇

(責任編輯: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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