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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賴友容台南報導)新沙卡里巴商場案的經營爭議至今已19年,2日由副市長顏純左率法制處、工務局、教育局及經發局等局處長對外說明處理進度。顏純左表示,南市府與攤商僅為私法上關係,並無安置義務,但市府將協助媒介攤商到適當營業場所,盡最大努力解決攤商面臨生活上的問題。
經發局代局長方進呈指出,協調距新沙卡里巴5公里內包括安平、保安、新興、復興、開元、沙卡里巴等6個市場,可提供空鋪位共97攤,對於近3年均有繳納使用補償金且在營業中的87戶攤商可全數安置,將視攤商營業項目與距離便利性,全力協助介紹到適當的營業場所,以利後續營業謀生。
因海安路地下街興建,海安路商家移至文小41、文中45用地繼續營業,稱為新沙卡里巴商場。根據工務局實地勘查尚在營業使用者有176戶,其實僅2戶為原海安路攤商,於98年至100年間連續3年持續繳納使用補償金者計88戶。
目前於新沙卡里巴的文小41地上的新南國小新建工程因攤商反對而停工中。教育局長鄭邦鎮憂心表示,新南國小因校門口銜接運河的金華橋施工,影響學童上下學交通安全之虞,遷校有其必要性與迫切性,並攸關未來數以萬計孩童就學權益。鄭邦鎮呼籲,殷切寄望攤商能秉持促成學童教育的大愛,配合新南國小遷建計畫。
對於4月29日沙卡里巴美食街百名攤商的集體抗議,南市府法制處說明,依歷年來法院相關判決,市府與新沙卡里巴攤商間並沒有免費使用的契約關係,市府亦不具補償之義務;因僅私法租賃關係,市府亦無安置攤商的法律義務,攤商並無繼續佔有及使用該土地的正當權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