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借閱《福爾摩斯》 法學家于浩成被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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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21日訊】大陸著名法學家于浩成是前中共公安部群眾出版社總編輯,被外界稱作「啄木鳥」。近日,有海外中文媒體披露,于浩成在文革期間被揪斗時,因在文革前曾因借給鄧小平一套《福爾摩斯探案集》而被加罪。

于浩成於1956年擔任公安部群眾出版社社長、總編輯。文革期間,被戴上「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假黨員」等大帽子,文革前其曾借給鄧小平一套《福爾摩斯探案集》,也被當作一大罪狀進行批鬥。80年代,他又因批評中共領導人而被辭去所有職務,後又因六四入獄秦城監獄一年半,出獄後在北京被軟禁三年。至今于浩成發表了各種專著十餘本,他的最新專著是關於法學的研究《人權和憲政》。

一部《中國電影史話》惹怒江青 遭滅頂之災

據悉,文革期間的1966年,于浩成任公安部群眾出版社編輯部主任,全面負責編輯部工作,隔年,他又被任命為副總編。

1961年群眾出版社被批准可以到香港等地區進口一部份書籍,供工作上參考。一次,于浩成在中國圖書進出口公司與國際書店提供的訂單中,圈閱購買了一部《中國電影史話》,未曾想,這部書給他帶來了滅頂之災。

原來這部書中有關於江青30年代的各種照片,以及她在上海時拍電影的情況。這一切,被江青認為是收集「我們最最敬愛的偉大旗手江青同志的黑材料」,謝富治還以「我們公安部也有人反對你,我們把他抓起來了。」到江青那裏邀功請賞,于浩成被捕。

之後于浩成被送往位於北京郊區專門看押中共政治犯的秦城監獄。于浩成萬沒想到是因為他反對的人的身份使他身價倍增,而只憑一個處級副總編的身價,是不足以被送到秦城監牢的。

忍辱「游樓」老母含恨離世

于浩成在早先接受海外媒體採訪時介紹,1956年,公安部成立群眾出版社,他被任命為編輯部主任,他稱自己很喜歡這個工作,也出版了不少書籍,其中末代皇帝的自傳《我的前半生》就是其在任時組織修改出版的。

據報導,「文革」一開始,于浩成就成為單位的「革命群眾」揪斗對象。原因是于浩成在出版社一直提倡編輯要做雜家,要有廣博的知識。而「文革」初期就狠批「三家村」的雜文集《燕山夜話》,他一下子就成了公安部內重點人

而在「文革」前,鄧小平曾要警衛人員向群眾出版社借閱一套《福爾摩斯探案集》,這也成了于浩成勾結第二號走資派的一大罪狀。

從此,他一次又一次的被揪鬥,戴上寫著:「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于浩成」、「砸爛于浩成的狗頭」的大牌子,被迫「游樓」(這是從「遊街示眾」引申而來的說法)。

當時,于浩成已屆71歲的老母親,精神上承受很大壓力。沒曾想,1967年的春天,中國人民大學和山東大學的兩股紅衛兵找到了老人,逼她交代有關老同志的材料。審訊式逼問,使得年老體弱的老太太終於支撐不住,最終在朝陽醫院告別了這個痛苦瘋狂的世界。

于浩成曾痛心地說:「母親過早離世確實是受到了我的牽連,這使我感到內疚,而這又是永遠無法挽回的,只有抱憾終身了。」

于浩成: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違反憲法 中共必須政治改革

對於中共治下的社會狀況,于浩成認為,從毛澤東,到後來的鄧小平及江澤民,是一脈相承的專制。不搞民主化政治改革,不由人治走向法制,中國是沒法進步的,一切弊端的根本,完全在於一黨專政。

他說鄧小平也是文革的受害者,「鄧小平雖然也看到這一點,但是他也沒有採取必要的措施,沒有搞政治改革,結果也沒能避免像六四這樣的慘案的發生,也沒能避免許多鎮壓人民的冤假錯案的產生。」他還說,接受歷史教訓、採取實際行動是非常重要的。

于浩成還以法輪功為例分析道:「江澤民鎮壓法輪功事件就完全證明中國是人治而不是法治的社會。鎮壓法輪功完全是違反憲法的,而且鎮壓法輪功跟鎮壓六四和平請願的學生有很相似的地方,也是所謂的法律只要當權人想立就立了。」

于浩成1925年出生於一個著名愛國知識份子的家庭,滿族,其家世代入旗,祖父還世襲了佐領,後父親世襲了這個爵位,並在7歲時朝見了皇上光緒帝。

(責任編輯:洪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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