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英終審改判死緩 吳父不服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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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22日訊】21日下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重新審理後,對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案作出終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吳英父親吳永正表示對判決不服。

最高人民法院昨天(20日)公佈吳英集資詐騙一案的覆核結果。稱吳英歸案後,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並供述了其賄賂多名公務人員的事實,綜合全案考慮,對吳英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案件發回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21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重新審理後作出終審判決。

吳英的父親則表示對判決結果不滿意:「我不服,現在感到絕對的失望。」

吳英的辯護律師張燕峰對案件出現轉機表示比較滿意也不滿意。比較滿意是畢竟保住了吳英的命。不滿意是律師還是認為吳英無罪,並表示將繼續為吳英作無罪辯護,會把新的一些內容放進辯護中。比如對社會的危害、債權人的態度等。目前沒有一個債權人起訴吳英,說吳英是詐騙。而且債權人多是經營資金的人,不是普通的老百姓。沒有那麼嚴重的後果。

對於此次死緩判決,有網友認為,這個判決似乎是在國家意願和民眾意願夾縫中誕生的,吳英是中國落後銀行制度的犧牲品,銀行業壟斷,小微企業貸款難,民間借貸體現市場真正需求!集資詐騙罪名本就子虛烏有!和賴昌星比不算什麼。

此外,還有網友寫到吳英被判死緩,看來意思是說這錢,還得國家賺。這還真是有點黑色幽默。不判死刑舒緩民意,判個死緩維護國家的「威嚴」。

在長達五年的時間裏,這一「民間借貸第一案「引發了社會持久而強烈的關注。1981年出生的浙江東洋人吳英靠開辦美容院、足浴店起家,後又不斷涉足汽車美容、服裝商城和房地產等多個行業,2006年吳英注資1億元成立浙江本色控股集團,被稱為富姐而名噪一時。

吳英案的審判歷時六年,一審、二審的死刑裁決曾經在中國引起輿論強烈反彈,許多人認為對吳英的判決過於嚴厲,而中共腐敗官員往往能逃過懲罰。

今年「兩會」記者會上,中共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也談到吳英案,表示對於案件的處理,一定要堅持實事求是。溫家寶還表示,應該引導,允許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使其規範化、公開化,既鼓勵發展,又加強監管,並由此引發了一些列金融試點改革。

3月28日,作為中國民間資金最為活躍、但近年來資金鏈斷裂事件時有發生的溫州市,被國務院授予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嘗試為民間資本的陽光化、法制化、規範化找到出路。

5月17日,中國央行公佈,經央行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聯合批准,浙江麗水成為農村金融改革試點地區,破解農村金融服務難題。

(責任編輯: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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