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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高政府抗議 無共識將提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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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廖素貞 李晴玳台灣高雄報導)雲林縣、高雄市重工業區,空氣汙染嚴重,日前兩縣市擬徵收「碳費」,環保署認為碳排具跨境效應,相關稅費徵收,不宜由地方先行推動,環保署並於5月9日逕自公布空汙法,將溫室氣體、二氧化碳納入,3~5年後開始實施空汙收費。對此地方政府、民代均強力表達反對立場,甚至不惜提請大法官釋憲。

雲林縣環保局副局長賴東鴻表示,中央每年收到台塑六輕4、5百億的空汙稅收,撥給雲林的只有4億,中央對於空氣汙染統籌款顯然分配不均,如果環保署堅持不撤下空汙法,雲林縣府希望中央能針對雲林縣的環境汙染,提出修補政策來維護、修補雲林的整個環境、照顧受害的民眾及農漁民,否則應由地方來徵收。

賴東鴻表示,雲林縣政府依地方自治法、環境基本法及憲法,提出「碳稅」應由地方來徵收卻遭到駁回一案,雲林縣政府將提請大法官釋憲。

對於環保署的主張,高雄市環保局長李穆生也表達強烈異議,他說,環保署既公告CO2等溫室氣體為空氣汙染物,卻要拖3~5年,全然未顧及地方問題。他認為,環保署應主動協助地方推動調適費的立法、執行,再做後續檢討修正,不能只一味表述反對立場。

李穆生表示,高雄市〈事業氣候變遷調適費徵收自治條例〉已於日前通過付委,只要地方立法通過,市府即有執行權責,環保署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足以反對。市府未來將按既定議程與地方議員溝通說明,爭取議會的支持。他強調,關心環保議題,以及所有生活在汙染環境中的高雄市民,絕無法再接受中央3~5年的行政怠惰。

高雄市議員黃石龍表示,高雄處在嚴重汙染的第一線,身為民代的他必然支持地方政府開徵調適費!他說,環保署不能從台北看高雄,今天台北根本沒有工業空汙問題,無法感受高雄人的受害感受。環保問題不該有政黨意志,他贊成市府透過開徵碳費與專款專用方式,強制企業降低碳排量,照顧高雄環境及整體市民。

高雄市議員鄭光峰表示,降低排碳量是全球未來趨勢,市府的作為是積極面對問題,並順應此大方向,此純然為環保專業課題;相對於環保署的主張,他認為這已涉及政治意識形態問題。他主張,攸關徵稅的釋法性問題,中央應與地方充分溝通;至於針對事業體的開徵辦法及制定過程,地方政府應與企業體充分討論協商,以達共創雙贏目標;未來中央、地方若仍無法達成共識,提請大法官釋憲將是最終唯一途徑。◇

責任編輯:李文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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